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4年9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4日以通讯和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商春利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应出席的人数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占公司董事总数的100%。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按规定为符合条件的456名激励对象办理253.71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商春利先生、蔡绍学先生、周生高先生、郑巍先生、卢晓辉女士、孙凯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54)。
表决结果:3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1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5.10万股予以作废;预留授予人员中1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7人)及个人考核(8人)等原因不符合激励及归属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4.86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商春利先生、蔡绍学先生、周生高先生、郑巍先生、卢晓辉女士、孙凯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53)。
表决结果:3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了相应的调整,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和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调整为
17.14元/股。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商春利先生、蔡绍学先生、周生高先生、郑巍先生、卢晓辉女士、孙凯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52)。表决结果:3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三、报备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