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国航远洋: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航远洋向全资孙公司贷款事项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9-09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贷款事项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航远洋”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国航远洋提供担保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概述

公司下属全资孙公司福建中能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下称“中能电力”)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东街支行申请人民币1,000万元贷款。本次贷款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以上保证担保期限等具体条款以签订的合同为准。该笔贷款属于《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第四项议案项下的融资计划内。除此之外,借款的利息和费用、借款的期限、利率、担保以及借款和担保的延期、展期,债务转化或周转等由公司与贷款银行协商确定。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孙公司中能电力向兴业银行福州东街支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召开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决议通过公司2024年计划融资总额为人民币36.95 亿元,由本公司、本公司控股的子公司以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所控股的公司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新增各类贷款或其他融资额度

人民币35.45亿元,商业票据(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等)贴现或福费廷额度人民币1.5亿元以及与融资相关的抵押、质押、相互提供担保等事项。上述总额度内的单笔融资实际发生时不再提请董事会、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表决。授权期限自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有效。因此,《关于全资孙公司中能电力向兴业银行福州东街支行申请授信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为全资孙公司中能电力提供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福建中能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否被担保人是否提供反担保:否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68-1号蓝波湾1号楼25层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68-1号蓝波湾1号楼25层注册资本:30,000,000元实缴资本:30,000,000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如适用):王炎平经营范围:煤炭批发经营;燃料油(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柴油(闭杯闪点60°C)、润滑油、机械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对外贸易。

成立日期:2004年11月12日关联关系(如适用):中能电力为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2. 被担保人信用状况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8,397,828.83元2023年12月31日流动负债总额:15,061,389.21元2023年12月31日净资产:33,336,439.62元2023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31.12%2023年1月-12月营业收入:93,185,896.99元2023年1月-12月利润总额:1,910,954.38元

2023年1月-12月净利润:2,045,692.66元审计情况: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下属全资孙公司福建中能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下称“中能电力”)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东街支行申请人民币1,000万元贷款。本次贷款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以上保证担保期限等具体条款以签订的合同为准。该笔贷款属于《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第四项议案项下的融资计划内。除此之外,借款的利息和费用、借款的期限、利率、担保以及借款和担保的延期、展期,债务转化或周转等由公司与贷款银行协商确定。

四、担保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为全资孙公司的贷款事项提供担保,属于对全资孙公司业务发展的支持,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

全资孙公司通过拓宽融资渠道,进一步增强盈利能力及市场竞争力。公司为孙公司的贷款事项提供担保,均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且不会对其他股东利益造成损害。

公司为孙公司的贷款事项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且不会对其他股东利益造成损害。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为全资孙公司中能电力提供担保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并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其他未披露重大风险;国航远洋本次提供担保事项满足了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国航远洋本次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