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延期购回及补充质押的公告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传华先生的通知,王传华先生对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进行了延期购回及补充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延期购回的情况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延期购回数量 (万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延期购回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用途 |
王传华 | 是 | 910 | 9.73% | 2.22% | 否 | 否 | 2023年9月4日 | 2025年9月4日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延期购回 |
注:上述股份质押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4)。
二、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补充质押数量(万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用途 |
王传华 | 是 | 60 | 0.64% | 0.15% | 否 | 是 | 2024年9月5日 | 2025年9月4日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补充质押 |
三、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股东 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 比例 | 本次延期购回及补充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股) | 本次延期购回及补充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 情况 | 未质押股份 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王传华 | 93,557,010 | 22.88% | 17,400,000 | 18,000,000 | 19.24% | 4.40% | 0 | 0 | 0 | 0 |
尹月荣 | 34,222,500 | 8.37% | 0 | 0 | 0.00% | 0.00% | 0 | 0 | 0 | 0 |
王文博 | 17,716,660 | 4.33% | 9,135,205 | 9,135,205 | 51.56% | 2.23% | 4,712,700 | 51.59% | 8,574,795 | 99.92% |
王文一 | 2,083,939 | 0.51% | 0 | 0 | 0.00% | 0.00% | 0 | 0 | 0 | 0 |
合计 | 147,580,109 | 36.08% | 26,535,205 | 27,135,205 | 18.39% | 6.63% | 4,712,700 | 17.37% | 8,574,795 | 7.12% |
注:1、上表中“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和“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中的限售部分为高管锁定股;
2、本公告中“持股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均未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
3、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四、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王传华先生本次延期购回及补充质押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2、以2024年9月6日起算,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对应融资余额如下表所示:
时段 | 到期的质押股份 累计数量(股) | 占其所持 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 对应融资余额(万元) |
未来半年内 | 9,135,205 | 6.19% | 2.23% | 2,500 |
未来一年内 | 27,135,205 | 18.39% | 6.63% | 8,200 |
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为自筹资金,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付能力。
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本公司利益的情形。
4、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业绩补偿义务履行情况。
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披露。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特此公告。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