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塑料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第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公司第四届第四次监事会于2003年4月21日上午在晴川假日饭店2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琪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03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
二、关于调整公司部分监事的议案。
因工作调整及部分监事提出辞职,监事刘琪先生、史秋生先生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武汉国发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推荐聂少成先生、张雪华先生为监事候选人。上述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监事刘琪先生、史秋生先生任职期间监督公司依法运作付出了辛勤的劳动,作出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公司对此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武汉塑料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0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个人简历
聂少成先生:1963年出生,硕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注册税务师,曾任武汉市建材研究所财务科长,武汉市建研建材经营部经理、法人代表,武汉会计师事务所股份制部审计员,湖北联泰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经理,三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稽核部总经理,现任宁夏源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雪华先生:1977年出生,硕士研究生,现任深圳市国华盛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秘书,武汉光谷国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证券代码:000665 证券简称:武汉塑料 公告编号:2003-008
关于武汉塑料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的公告
经公司五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决定聘请孙楚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现将联系方式公告如下:
办公电话:027-85425727
传 真:027-85891746
通信地址:武汉市解放大道单洞路特1号武汉国际大厦A座12楼董事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430022
特此公告
武汉塑料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4月22日
武汉塑料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武汉国发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现就提名赵建平先生、闭伟宁先生为武汉塑料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武汉塑料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武汉塑料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武汉塑料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武汉塑料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武汉塑料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武汉国发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03年4月16日
武汉塑料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赵建平,作为武汉塑料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武汉塑料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武汉塑料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赵建平
2003年4月16日
武汉塑料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闭伟宁,作为武汉塑料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武汉塑料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武汉塑料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闭伟宁
2003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