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六届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会六届三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9月6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9月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6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6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关于调整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已事先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经公司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鉴于其近期相关事项尚待进一步核实,基于审慎性原则,会议同意调整2024年度外审机构并重新启动外审机构选聘工作。本次董事会审议事项以及后续重新聘请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事项将一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