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9月6日上午10时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获全体董事同意豁免通知。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钱金祥主持,会议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
为更好地激励公司技术骨干,加强核心业务团队的凝聚力和竞争力,增强本次激励效果,在充分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公告编号:2024-054)。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该议案无异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