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9月27日14点00分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南京西路768号405会议室召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主持人:朱健董事长
一、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 宣布股东大会现场出席情况
三、 审议股东大会议案
四、 股东发言及提问
五、 推选监票人和计票人
六、 股东投票表决
七、 休会(汇总统计现场投票情况和网络投票情况)
八、 宣布会议表决结果
九、 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
大会的顺利召开,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等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 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中介机构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对于干扰大会秩序、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
二、 大会设会务组,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三、 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四、 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的,需在会议召开前在签到处的“股东发言登记处”登记,并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回答问题。涉及公司商业秘密、内幕信息方面的问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五、 会议召开前,会议登记终止,并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股份总数。 六、 股东在会议现场投票的,以其所持有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未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七、 会议开始后请全体参会人员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尊重和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 八、 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食宿和交通等事项。 九、 公司聘请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律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议案1:
关于选举王韬先生、陈一江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各位股东: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选举王韬先生和陈一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韬先生,51岁,经济学硕士。王先生1993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上海市财税局第四分局查帐一所科员,人教科团总支副书记、科员、副科长、分局一所副所长,上海市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上海市财税科学研究所副所长,上海市财税局规划处处长、办公室主任,上海市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监督检查局局长、监督检查局党组书记、涉外经济处(金融处)处长、一级调研员、二级巡视员;2024年7月起任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陈一江先生,51岁,高级工商管理学硕士。陈一江先生2003年4月加入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A股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1336.SH;H股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股份代号:01336.HK),历任财务管理部财务管理处经理、总经理助理,资金运用管理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及总经理,投资部总经理,2023年10月起任新华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先生自2017年3月起兼任新华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4年6月起兼任中国金茂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股份代号:
00817.HK)非执行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