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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来德:关于注销完成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及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9-07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完成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及

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58 号),公司于2020年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284,200股,每股发行价格62.57元,新股发行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144,042,394.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83,803,993.6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060,238,400.3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8月28日对资金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G11758号验资报告。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开立与管理情况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对公司具体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与原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南部都市经济开发区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山石化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于2023年2月15日披露了《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司聘请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担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由广发证券具体负责本次发行的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公司与原保荐机构申万宏源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申万宏源未完成的持

续督导工作由广发证券承接。鉴于公司保荐机构已发生更换,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广发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山石化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金山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已经严格遵照管理制度及监管协议的约定执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账号账户类别状态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8113601012800235570募集资金专户存续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 卫星路支行4200201319000027963募集资金专户存续(注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金 山支行441684321060募集资金专户存续(注1)
中国建设银行上海金山石化支行31050169360000002894募集资金专户本次已注销完毕
中国建设银行上海金山新城支行31050111071000000462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注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南部都市经济开发区支行4200118829888888873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注2)

注1:上述账户为公司超募资金投资项目账户。注2:具体情况详见2023年9月1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对应的募投项目已结项,节余募集资金已经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具体情况详见2024年8月1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二)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开立与管理情况

为满足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需要,公司及子公司上海升翕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繁荣支行、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景阳支行、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春城大街支行、中国银行上海市金山支行营业部开立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11月13

日、2021年3月17日、2021年9月18日、2022年4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开立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2020-013)、《关于开立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2021-015)、《关于开立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2021-049)、《关于全资子公司开立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2022-02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在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春城大街支行(0710733011015200016355)、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景阳支行(1212160102000002618)、中国银行上海市金山支行营业部(437782850414)购买的理财产品均已全部到期赎回,且不再使用上述账户。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于近日办理完毕上述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注销手续。具体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账号账户类别状态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南部都市经济开发区支行4200201419000022068募集资金理财专户存续
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春城大街支行0710733011015200016355募集资金理财专户本次已注销完毕
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景阳支行1212160102000002618募集资金理财专户本次已注销完毕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金山支行437782850414募集资金理财专户本次已注销完毕

特此公告。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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