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00140 420140 证券简称:东海A5 东海B5 主办券商:银河证券
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诉讼案件基本情况
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11月23日、2022年12月19日、2023年3月20日、2023年3月29日、2023年4月3日、2023年5月18日、2023年7月10日、2023年7月24日、2023年8月2日、2023年8月24日、2023年10月13日、2023年12月21日、2024年1月30日、2024年3月12日、2024年6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3)、《关于累计新增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7)、《关于累计新增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关于累计新增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关于累计新增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关于累计新增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关于累计新增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关于撤诉及累计新增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关于累计新增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关于累计新增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关于累计新增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关于累计新增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关于累计新增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关于累计新增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关于累计新增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陈凤岐等原告就与被告公司等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分别于2023年10月30日、2023年11月7日、2023年12月20日、2023年12月25日、2023年12月28日、2023年12月29日、2024年1月9日、2024年1月11日、2024年1月12日、2024年2月19日、2024年3月1日、2024年3月4日、2024年3月12日、2024年3月20日、2024年3月27日、2024年4月9日、2024年5月10日、2024年5月30日、2024年6月24日、2024年7月22日、2024年7月30日、2024年8月1日、2024年8月21日披露了《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关于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4)、《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5)、《关于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6)、《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1)、《关于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和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和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关于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3)、《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关于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关于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关于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关于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关于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关于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关于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关于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关于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关于收到民事调解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民事裁定书相关内容
近日,公司收到最高人民法院(2024)最高法民申4078、4083、4085、4087、4636、4639、4645、4649、4650、4653、4972、4977、497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基本情况如下:
驳回再审申请人的再审申请。
三、本次裁定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为被申请人,本次裁定对公司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后续进展,并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是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以上案件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四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