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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3-02-26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二0一三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0一三年度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13年3月18日上午9:00
    (四)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五)会议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国贸大厦12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关于整合集装箱码头业务暨成立合资公司的方案》,该议
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二 0 一三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审议披露情况详
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载的公司 2013-09、10 号
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在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2013 年 3 月 8 日下午收市时中登公司上海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股票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
书、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
东帐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
东大会”字样。
    (二)登记时间:2013 年 3 月 11 日——3 月 15 日 8:30-12:00 和 14:00-17:30。
    (三)登记地点:厦门湖滨南路国贸大厦 12 层证券事务部
    (四)登记联系方式:
    电话:0592-5898677、5898580
    传真:0592-5160280
    联系人:石慧、丁丁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会期半天,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
交通费用。
    (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
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一三年二月二十五日
    报备文件: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二0一三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三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厦门国贸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二0一三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
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
 序                                                                        赞   反    弃
                                   审议事项
 号                                                                        成   对    权
 1     《关于整合集装箱码头业务暨成立合资公司的方案》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委托人营业执照/
(签章):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日期: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附注: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委托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
为准,对同一事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决议案的表决未作
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决议案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受托人可自行酌情决定对上述决议
案或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决议案的投票表决。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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