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威贸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上海威贸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监管指引3号》)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公司拟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前述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000股。公司本次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规则》《监管指引3号》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1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事项。
上海威贸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