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94 证券简称:盛天网络 公告编号:2024-051
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
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4年9月19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会议”或“本次会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9)。
2024年9月5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股东赖春临女士书面提交的《关于提请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赖春临女士提议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提案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于2024年8月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按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00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75.15万股。
2024年9月3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全部可归属股票均归属完毕,总股本由48,975.8576万股增加至49,051.0076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89,758,576.00元增加至人民币490,510,076.00元。
鉴于上述注册资本的变更事宜,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做相应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89,758,576.00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90,510,076.00元。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489,758,576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489,758,576股,无其他种类股份。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490,510,076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490,510,076股,无其他种类股份。 |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上述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为保证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相关公司章程备案登记等手续。本次变更内容以工商变更登记管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赖春临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9,80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42%,其提案资格符合有关规定,且临时提案于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临时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除增加上述提案外,《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其他事项无变化。现将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9月19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12日(星期四)7.会议出席对象:
(1)2024年9月12日(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湖北省武汉市光谷金融港B7栋9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以下提案: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2.00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二)提案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1.00已经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等相关公告。议案2.00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4年9月18日(星期三)上午9:30-12:30,下午14:00-18:30。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湖北省武汉市光谷金融港B7栋9楼。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法定代表人出席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等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3)股东也可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登记,传真以到达公司时间、信函以接收地邮戳为准。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携带上述证件于会前半个小时到会场办理参会手续。
(4)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张 柯;王俊芳电话:027-86655050-8879传真:027-86695525联系邮箱:IR@shengtian.com5.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或代理人,请务必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四、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5.《关于提请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4942.投票简称:盛天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9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询。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结果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特别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议案,以在“选举票数”下面的方框中填写的票数为准;对于采用非累积投票制议案,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可以自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
(需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需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委托人证件号码、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