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股东国科瑞华创业投资企业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17,030,000股(占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7.35%)的股东国科瑞华创业投资企业计划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4年10月8日至2025年1月7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5,520,000股,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2.38%。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科技”或“公司”)收到股东国科瑞华创业投资企业(以下简称“国科瑞华”)《关于拟减持力合科技股份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国科瑞华 | 17,030,000 | 7.35% |
注:计算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时,公司总股本已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中的5,041,900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国科瑞华自身资金需要。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上市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4年10月
8日至2025年1月7日)。
5、减持数量及比例:国科瑞华拟减持不超过5,520,000股,占力合科技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2.38%。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或缩股等股本变动事项,则对该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国科瑞华已于2014年4月获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并于2020年10月成功申请了创业投资基金股东的减持政策。国科瑞华通过证券交易所减持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减持股份总数不受比例限制。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相关承诺履行:国科瑞华严格遵守所作承诺,不存在违反任何已经披露的承诺的情况。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国科瑞华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披露。
2、国科瑞华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国科瑞华出具的《关于拟减持力合科技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