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完毕的进展公告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原持有本公司股份78,698,885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29.1466%)的控股股东励建立先生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500,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0.5555%);原持有本公司股份10,2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0.0038%)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石会峰先生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2,5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0.0009%)。截至2024年8月30日,励建立先生已累计减持1,499,9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540%,石会峰先生已累计减持2,5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0009%。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根据《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上述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一)励建立先生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励建立 | 集中竞价 | 2024年8月19日 | 74.3559 | 405,100 | 0.1496% |
公司控股股东励建立先生、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石会峰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2024年8月20日 | 72.1269 | 91,500 | 0.0338% | ||
2024年8月23日 | 70.6262 | 50,500 | 0.0187% | ||
2024年8月26日 | 71.7863 | 230,600 | 0.0852% | ||
2024年8月29日 | 72.2359 | 110,100 | 0.0407% | ||
2024年8月30日 | 74.2783 | 612,100 | 0.2261% | ||
合计 | -- | -- | -- | 1,499,900 | 0.5540% |
励建立先生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二)石会峰先生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石会峰 | 集中竞价 | 2024年7月16日 | 81.80 | 2,500 | 0.0009% |
合计 | -- | -- | -- | 2,500 | 0.0009% |
石会峰先生的股份来源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的股份。
二、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一)励建立先生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励建立 | 合计持有股份 | 78,698,885 | 29.1466% | 77,198,985 | 28.5125%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9,674,721 | 7.2866% | 18,174,821 | 6.7127%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59,024,164 | 21.8599% | 59,024,164 | 21.7999% |
注:上述减持前后本人持股比例总体变动0.6340%,其原因为:1、本人本次减持股数占公司总股本的0.5540%;2、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本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0.0800%。
(二)石会峰先生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石会峰 | 合计持有股份 | 10,200 | 0.0038% | 7,700 | 0.0028%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550 | 0.0009% | 50 | 0.000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7,650 | 0.0028% | 7,650 | 0.0028% |
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励建立先生、石会峰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及其相关承诺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一)励建立先生、石会峰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二)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