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81 证券简称:英搏尔 公告编号:2024-067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审计
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4日分别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选举产生了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同时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1、董事长:姜桂宾先生
2、非独立董事:姜桂宾先生、李红雨先生、魏标先生、贺文涛先生、梁小天先生、李慧琪先生
4、独立董事:姜久春先生、齐娥女士、刘志勇先生
任期自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上述人员均能够胜任所任岗位职责要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非失信被执行人。三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第四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1、监事会主席:孔祥忠先生
2、股东代表监事:孔祥忠先生、李涣松先生
3、职工代表监事:宋明娟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任期自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人员孔祥忠先生、李涣松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均未担任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且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及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姜桂宾先生、李红雨先生、贺文涛先生,其中,姜桂宾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齐娥女士、姜久春先生、刘志勇先生,其中,齐娥女士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姜久春先生、姜桂宾先生、齐娥女士,其中,姜久春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齐娥女士、姜桂宾先生、姜久春先生,其中,齐娥女士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过半数,并
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齐娥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四、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1、总经理:贺文涛先生
2、副总经理:李红雨先生、魏标先生、梁小天先生、辛鹏先生(简历详见附件)、邓柳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3、财务总监:梁小天先生
4、董事会秘书:邓柳明先生
上述人员任期三年,任职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会秘书邓柳明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审计部负责人聘任情况
审计部负责人:李雪花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三年,任职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六、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证券事务代表:徐惠冬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任职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徐惠冬女士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七、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邓柳明 | 徐惠冬 |
联系地址 | 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科技六路6号 | 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科技六路6号 |
电话 | 0756-6860880 | 0756-6860880 |
传真 | 0756-6860881 | 0756-6860881 |
电子邮箱 | enpower@vip.163.com | enpower@vip.163.com |
八、董监高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卫舸琪女士、独立董事魏学勤先生因任期届满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职务,且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卫舸琪女士、魏学勤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对上述因任期届满离任的人员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4日
附件:
相关人员简历 宋明娟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94年6月出生,2016年毕业于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2017年至今任职公司文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宋明娟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宋明娟女士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辛鹏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90年4月出生,大专学历。2012年5月至2013年1月,任山东鼎成新材料有限公司产品开发工程师;2013年2月至2013年5月,任韩国现代派沃泰自动变速箱(山东)有限公司生产管理员;2013年至今,历任英搏尔销售员、销售经理、大区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营销中心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辛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8,2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5%。辛鹏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辛鹏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邓柳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6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2009年8月至2015年11月,任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助理会计、主办会计、财务主管;2015年11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邓柳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9,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邓柳明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邓柳明先生
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李雪花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3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国际会计师联合认证国际会计师。1993年10月至2003年5月,任珠海九阳天然保健制品厂(三九医药)出纳、会计;2003年7月至2008年11月,任珠海海博电子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8年12月至2015年1月,任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财务总监;2015年1月至2015年7月,任公司财务经理;2015年8月至2022年6月,任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雪花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59,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6%。李雪花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雪花女士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徐惠冬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国共产党党员,1993年4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墨尔本大学在读博士生。2021年8月至2022年6月,任公司证券事务专员。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徐惠冬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徐惠冬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