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ST证通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24-080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2023年度,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被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勤信审字【2024】第1987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四项规定:公司最近一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者鉴证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2024年9月4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4]17号),根据本次《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况,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八项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本次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简仍为“ST证通”,证券代码仍为002197,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本次叠加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不停牌。
一、股票的种类、简称、证券代码、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以及日涨跌幅限制
1.股票种类仍为人民币普通股;
2.股票简称不变仍“ST证通”;
3.股票代码不变仍为“002197”;
4.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4年9月5日;
5.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二、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2024年9月4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4]17号),根据本次《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况,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八项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三、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本次叠加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事项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1.公司已对本次《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涉及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进行更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已满12个月后,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本次新增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2.公司将持续加强对子公司的管控,进一步完善对子公司的财务人事、会计核算、资金等方面的管理,强化集团对子公司财务的管控能力,以提高会计核算账务处理的准确性;公司审计部定期或者不定期对子公司进行经营事项审计,对违反公司内控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纠偏。
3.公司也将加强对公司管理层关于合规管理等事项的学习和培训,要求公司相关人员重点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提升风险防范意识,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的执行力度,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
四、实行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
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通过电话、邮件、互动易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在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安排相关人员及时回应投资者的问询。
联系地址:深圳光明区同观路3号证通电子产业园二期14楼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26490099
邮箱:ir@szzt.com.cn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