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08证券代码:400228 证券简称:R三盛1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4日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10号院21号楼三盛大厦6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戴德斌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51,387,0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445%。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列席4人, 董事刘大成先生因工作原因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列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列席会议;
除以上人员外,公司内部无其他人员列席。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拟将注册地址由“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东区 21 号楼 6 层 101-601”变更为“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长湾路柏宁地王北 栋 11 楼 1106 室”。 基于上述变化情况及公司现状,公司将根据现有法规最新对《公司章程》的 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拟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151,387,05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出售北京三盛大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和业务布局,为优化资产结构,公司拟将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东区 21 号楼通过协议方式向进行转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出售北京三盛大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4)。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151,387,05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
公告编号:2024-008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请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聘请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披露的《变更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5)。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151,387,05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刘渊恺律师、赵成杰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审议事项的表决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均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