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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赢激光: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9-05

证券代码:688518 证券简称:联赢激光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零二四年九月

目录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7

议案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7议案二: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9

议案三: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12

议案四: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15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及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务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会议开始后,会议登记应当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应提前到发言登记处进行登记(发言登记处设于大会签到处)。大会主持人根据发言登记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股东现场提问请举手示意,并按大会主持人的安排进行。发言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为提高大会议事效率,在回复股东问题结束后,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即进行表决。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九、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三、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

十四、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五、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8月2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8)。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9月10日14点30分

(二)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三路4号宝捷讯工业园联赢激光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三)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

网络投票系统及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2024年9月10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2024年9月10日)的9:15-15:00。

(四)会议召集人: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关于选举韩金龙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关于选举贾松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3关于选举李毅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4关于选举卢国杰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00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01关于选举李向宏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02关于选举文侨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03关于选举裴斐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00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4.01关于选举陈晓杰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4.02关于选举张晓平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五)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六)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七)现场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布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十)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会议结束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由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所有股份已完成归属,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注册地址拟申请变更。同时,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26日及2024年7月16日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已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共

226.74万股的股份登记工作。归属股票分别于2024年1月5日及2024年7月24日上市流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所有股份已完成归属。公司股份总数由338,982,495股增加至341,249,895股。鉴于此,公司拟变更注册资本为341,249,895元,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中注册资本。

二、本次注册地址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注册地址由“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沙田社区坪山大道6352号厂房一101”变更为“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沙田社区荣沙路18号A栋联赢大厦101”。

三、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实际情况,现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关内容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修订前修订后
1原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沙田社区坪山大道6352号厂房一101,邮政编码:518118。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沙田社区荣沙路18号A栋联赢大厦101,邮政编码:518122。
2原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38,982,495元。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41,249,895元。
3原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338,982,495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338,982,495股,无其他种类股票。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341,249,895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341,249,895股,无其他种类股票。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0日

议案二

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已经届满,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遴选结果,并征求董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后,现拟选举韩金龙先生、贾松先生、李毅先生、卢国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提请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请对以下议案逐项审议并表决:

2.01《关于选举韩金龙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关于选举贾松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3《关于选举李毅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4《关于选举卢国杰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1: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0日

附件1: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韩金龙先生,中国国籍,1968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安理工大学工学学士,本科学历。1999年7月至2001年9月,任深圳市强华科技有限公司总工程师;2001年9月至2003年8月,任深圳市大族数控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3年9月至2005年8月,任大赢数控设备(深圳)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5年9月至2011年8月,先后任深圳市联赢激光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2011年8月至2021年1月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21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韩金龙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8,724,356股,为公司控股股东,与牛增强先生共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此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贾松先生,中国国籍,1973年9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9年10月至2001年12月,任登士柏(天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销售部区域经理;2002 年3月至2005 年2月,任顺冠电子(深圳)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2005年3月至2006年12月,任大赢数控设备(深圳)有限公司营销总监;2006年12月至2011年8月,任深圳市联赢激光设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8月至2021年1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1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贾松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923,996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毅先生,男,中国国籍,1981年5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2年4月至2005年8月,任深圳汉诺斯精机有限公司机械工程师;2005年8

月至2007年1月,先后任东莞宏力机械厂生产主管、机械设计工程师;2007年3月至2011年8月,任深圳市联赢激光设备有限公司机械工程师;2011年8月至今先后任公司机械设计经理、机械设计总监、新能源装备事业部总经理;2021年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李毅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41,892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卢国杰先生,男,中国国籍, 1984年10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哈尔滨工业大学工学硕士。2007年7月至2008年12月,任富创光电(深圳)有限公司测试工程师;2009年5月至2009年6月,任深圳市裕昌达科技有限公司品质主管;2009年7月至2011年8月,任深圳市联赢激光设备有限公司焊接研发中心光学工程师;2011年8月至今先后任公司光学研发经理、焊接研发中心总监、激光研究院副院长;2021年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卢国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51,953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议案三

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已经届满,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遴选结果,并征求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后,现拟选举李向宏先生、文侨先生、裴斐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提请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请对以下议案逐项审议并表决:

3.01《关于选举李向宏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02《关于选举文侨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03《关于选举裴斐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2: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0日

附件2: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李向宏先生,中国国籍,1969年2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1年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法学学士本科毕业,2005年清华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毕业,中级律师。1991年7月至1993年9月,在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法院工作;1993年10月至1999年9月,任广东恺宏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1999年10月至2009年3月,任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合伙人、执业律师;2009年3月至今,任北京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证券与资本市场专业委员会主任、执业律师;2021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李向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文侨先生,中国国籍,1980年2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2010年6月至今,历任深圳大学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讲师、副系主任、副教授、系主任、教授、副院长。截至本公告日,文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裴斐先生,中国国籍,1978年11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高级经济师。2003年至2012年,任中山香山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理;2012年4月至今,任广东中永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深圳分所副所长;2022年7月至今,任鹏起扬计算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4年6

月至今,任全致达信息技术咨询(深圳)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裴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议案四

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已经届满,公司开展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股东提名,并征求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后,现拟选举陈晓杰先生、张晓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并提请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请对以下议案逐项审议并表决:

4.01《关于选举陈晓杰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4.02《关于选举张晓平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3: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9月10日

附件3: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陈晓杰先生,中国国籍,1988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11年9月至2015年12月,任安永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员;2016年1月至2019年12月,任第一创业证券资产管理部投资经理;2020年1月至2022年8月,任深圳市建融合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部副总监;2020年9月至2022年7月,任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政府引导基金管委会专员;2022年8月至今,任深圳市汇通金控基金投资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部长;2023年8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日,陈晓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晓平先生,中国国籍,1989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中山证券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联储证券投资银行部高级业务总监、东北证券股权融资部高级业务总监;2024年4月至今,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日,张晓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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