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今日收到公司副总编辑刘娟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刘娟女士向公司董事会提请辞去公司副总编辑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刘娟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董事会向刘娟女士在任职期间对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