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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艺集团:关于重大仲裁事项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9-04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仲裁事项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重大仲裁案件所处的阶段:济南仲裁委员会已受理,未开庭审理。

2、上市公司在本次重大仲裁案件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广东建艺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为被申请人。

3、本次重大仲裁案件涉案金额:暂合计为人民币21,950,089.85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仲裁案件由于尚未开庭审理,后续判决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暂时无法预计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重大仲裁事项

(一) 本次重大仲裁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近日,申请人山东省环能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与广东建艺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向济南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并获受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二) 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1、受理机构

济南仲裁委员会

2、各方当事人

申请人:山东省环能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广东建艺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

3、案号

(2024)济仲裁字第07929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纠纷起因

申请人就被申请人关于买卖合同纠纷向济南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被申请人返还材料费、赔偿损失及利息等。

5、 仲裁请求

(1) 判令被申请人返还申请人多付的材料费暂算12,633,937.45元及利息440,713.86元;

(2) 裁定被申请人赔偿给申请人造成的损失暂算为6,268,149.32元及利息218,653.94元;

(3) 裁定被申请人支付给申请人违约金2,153,513.55元及利息75,121.73元;

(4) 判令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因办理本案支出的律师费16万元;

(5) 判令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仲裁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

以上金额暂计为21,950,089.85元。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本次重大仲裁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公司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相关案件,积极采取各种措施,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相关法律文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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