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3650 股票简称:彤程新材债券代码:113621 债券简称:彤程转债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零二四年九月
目录
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
三、议案一: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会议须知如下:
一、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公司董事会在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过程中,应当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维护股东合法权益。
三、公司股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四、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包含股东代表,下同)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五、出席会议的股东须在会议召开前15分钟到达会议现场向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六、出席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股东必须遵守会场秩序,需要发言时接受公司统一安排。大会召开期间,股东事先准备发言的,应当以书面方式先向大会会务组登记;股东临时要求发言的,应当先以书面方式向大会会务组申请,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进行。
七、会议开始后,与会股东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股东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八、为提高会议议事效率,在就股东的问题回答结束后,即进行表决。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请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写意见,由股东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九、股东需要在股东大会发言的,应于会议开始前15分钟在大会会务组登记,出示有效的持股证明,填写《发言登记表》;登记发言的人数原则上以十人为限,超过十人时安排持股数最多的前十名股东依次发言。
十、股东发言由会议主持人指名后进行,每位股东发言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和持股人名称,简明扼要地阐述观点和建议,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5分钟,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提问。
十一、股东发言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股东提问内容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公司有权不予回应。
十二、公司董事会聘请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十三、特别提醒: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优先选择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配合做好参会登记。会议全程须佩戴口罩并保持必要的座次距离。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9日 星期一下午14:00
●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25层2501室会议室
● 会议流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宣读现场到会情况
二、议案汇报
1、议案一: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三、提议计票人、监票人名单
四、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会议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五、会务组对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进行统计(统计期间,休会30分钟)
六、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七、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八、签署会议文件
九、会议闭幕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一
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各位股东:
2024年半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层面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3,116,137.97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534,039,714.88元(2024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为积极响应政策倡导,回馈投资者信任,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受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截至2024年7月31日,公司总股本598,839,89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3,001,917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148,959,493.25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约为47.57%。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查阅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彤程新材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