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国际实业 股票代码:000159 编号:2024-78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议案被否决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事宜。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2日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2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常州街189号国际实业三楼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冯建方主持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出席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9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47,061,77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0.594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09,708,8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23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9人,代表股份37,352,8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707%。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表决方式以记名方式进行,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公司董事会提交的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4,563,4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012%;反对2,46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773%;弃权3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854,5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3116%;反对2,46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035%;弃权3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49%。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提案2.01 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849,4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2980%;反对2,46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038%;弃权3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849,4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3.2980%;反对2,46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038%;弃权3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3%。
提案2.0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总表决情况:
同意34,842,5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2795%;反对2,47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222%;弃权3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842,5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795%;反对2,47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222%;弃权3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3%。
提案2.03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总表决情况:
同意34,849,0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2969%;反对2,46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035%;弃权3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849,0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969%;反对2,46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035%;弃权3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96%。
提案2.04 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总表决情况:
同意34,849,5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2982%;反对2,46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035%;弃权3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849,5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982%;反对2,46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035%;弃权3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3%。
提案2.05 发行数量总表决情况:
同意34,842,5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2795%;反对2,47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6.6222%;弃权3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842,5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795%;反对2,47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222%;弃权3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3%。
提案2.06 限售期总表决情况:
同意34,840,0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2728%;反对2,47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289%;弃权3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840,0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728%;反对2,47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289%;弃权3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3%。
提案2.07 上市地点总表决情况:
同意34,867,0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3451%;反对2,46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035%;弃权1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867,0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3451%;反对2,46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035%;弃权1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4%。
提案2.08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安排总表决情况:
同意34,839,6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2717%;反对2,47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300%;弃权3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839,6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717%;反对2,47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300%;弃权3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3%。
提案2.09 募集资金投向总表决情况:
同意34,849,0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2969%;反对2,46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048%;弃权3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849,0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969%;反对2,46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048%;弃权3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3%。
提案2.1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决议有效期总表决情况:
同意34,846,2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2894%;反对2,46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048%;弃权3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846,2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894%;反对2,46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048%;弃权39,5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57%。关联股东江苏融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均回避表决。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849,0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2969%;反对2,46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048%;弃权3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849,0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969%;反对2,46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048%;弃权3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3%。
关联股东江苏融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848,9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2966%;反对2,46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048%;弃权3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848,9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966%;反对2,46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048%;弃权3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5%。
关联股东江苏融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849,0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2969%;反对2,46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048%;弃权3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849,0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969%;反对2,46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048%;弃权3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3%。
关联股东江苏融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说明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4,557,8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974%;反对2,46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777%;弃权3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848,9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966%;反对2,46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051%;弃权3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3%。
7、审议通过《关于同意江苏融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免于履行要约收购义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848,9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2966%;反对2,46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051%;弃权3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848,9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966%;反对2,46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051%;弃权3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3%。
关联股东江苏融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4,557,9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974%;反对2,46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776%;弃权3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849,0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969%;反对2,46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048%;弃权3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3%。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之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849,0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2969%;反对2,46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048%;弃权3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849,0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969%;反对2,46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048%;弃权3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3%。
关联股东江苏融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回避表决。10、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849,0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2969%;反对2,46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048%;弃权3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849,0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969%;反对2,46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048%;弃权3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3%。关联股东江苏融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4,577,8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110%;反对2,44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620%;弃权3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868,9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3502%;反对2,44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433%;弃权3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6%。
1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4,558,4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978%;反对2,46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751%;弃权3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849,5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982%;反对2,46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952%;弃权3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6%。
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4,558,4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978%;反对2,46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751%;弃权3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849,5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982%;反对2,46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952%;弃权3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6%。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9日、8月17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朱明、姜黎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