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二十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二十一次监事会于2024年8月23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5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5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出席会议监事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股东向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向子公司增资有利于优化子公司资本结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经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后以非公开协议方式向子公司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增资200,000万元。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股东向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57)。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子公司增资扩股符合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优化子公司资本结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子公司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引入
战略投资者的方式增资扩股,增资价格不低于经备案的评估结果,增资金额不超过1,000,000万元。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58)。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