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于2024年8月23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11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11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会议董事逐项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股东向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经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后以非公开协议方式向子公司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新能源”)进行增资,增资价格为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单位备案的北汽新能源每股净资产评估结果,增资金额200,000万元;同意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授权公司及北汽新能源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增资有关事宜。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股东向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57)。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代康伟、顾鑫、张国富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
同意子公司北汽新能源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引入战略投资者的方式增资扩股,增资价格不低于经备案的评估结果,增资金额不超过1,000,000万元。同意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授权公司及北汽新能源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增资有关事宜。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58)。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4年9月18日召集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4-059)。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