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57 证券简称:理工光科 公告编号:2024-050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24年9月19日(星期四)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择期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19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9月19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12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2024年9月12日(星期四)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庙山大学园路23号公司1号楼111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与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 √ |
2.00 | 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 |
3.00 |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4.00 | 关于聘任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2、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24日和2024年9月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公司将对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4、由于上述议案中《关于与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武汉中信科资本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9月18日(星期三)(9:00-11:30,13:30-17:00)。
2、登记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庙山大学园路23号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3、登记方式 :现场登记、通过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参加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参会股东登记表(附
件一)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一)、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公章的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
(3)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及会议当天现场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庙山大学园路23号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系人:尚仙
联系电话:027-87960139
传真:027-87960139
电子邮箱:info@wutos.com
邮政编码:430223
5、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6、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
(2)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必须出示原件,并于会议前15分钟到达会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1、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备查文件。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日
附件一: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打印、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个人股东姓名 /法人股东名称 | |||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 |||
股东账号 | 持股数量 | ||
出席会议人姓名/名称 | 是否委托 | ||
受托人姓名 |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联系地址 | 邮编 | ||
个人股东签字/ 法人股东盖章 |
附件二: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证件号码: ,代表本股东出席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并代表本股东对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表决权。如本股东没有作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股东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与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 √ |
2.00 | 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 |
3.00 |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4.00 | 关于聘任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委托人股东账号: | 委托人持股数: |
委托人签字(单位盖章): |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 |
受托人签字: |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为准,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557
2、投票简称:“光科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投票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9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4年9月19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