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到期赎回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2月26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在确保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任一时点总额度,含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现金管理产品,投资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投资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2024年8月31日,公司于2024年8月5日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已到期赎回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受托方名称 | 产品名称 | 起息日 | 到期日 | 认购金额 | 赎回本金 | 收益金额 |
1 | 杭州银行科技支行 | 添利宝结构性存款 | 2024.08.05 | 2024.08.31 | 20,000 | 20,000 | 34.90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累计余额1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最近12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单日最高余额及使用期限均未超过股东大会的授权。
特此公告。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