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一、收到补助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承担的深圳市技术攻关重大项目《5G/6G高频通讯用液晶高分子材料关键技术研发项目》于近日收到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第三笔补助款900万元,相关补助目前已到账。本次补助系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项目补助款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已累计收到1,800万元(含本次)。
二、补助的类型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公司本次获得的补助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的长期资产,故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公司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公司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时,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公司本次获得的第三笔补助款900万元,取得时先计入递延收益,将自项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功验收后,按照该资产预计使用期限将递延收益平均分摊分期计入损益。
3、深圳市技术攻关重大项目是为增强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核心竞争力,提升产业整体自主创新能力,打破重大关键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的局面,加快实现科技自立自强而设置的政府资助项目。承担该项目将有助于加强公司在液晶高分子(LCP)材料方面的行业竞争力,提升公司服务客户的能力。该项目补助款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首笔及第二笔、第三笔补助款合计1,800万元已到账。公司后续将根据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上述补助资金具体的会计处理及其对公司相关财务数据的影响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部门要求,合理合规地使用政府补助资金,实现资金的高效使用。
三、备查文件
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