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火炬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03年4月18日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4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03年第一季度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1、本公司控股子公司MAT AUTOMOTIVE.,INC(以下简称“MAT”)及MIDWEST AIR TECHNOLOGIES,INC(以下简称“MIDWEST”)公司的法人代表为TIGEREY ACCESSORIES,LLC(以下简称“TIGEREY”)公司的董事,因此,MAT、MIDWEST公司与TIGEREY公司构成关联关系。MAT及MIDWEST的产品通过该公司对外销售,销售的内容为丝网、栏杆等五金制品,价格遵循市场公开定价原则。
2、报告期内,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从其第二大股东陕西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零配件,价格遵循市场公开定价原则。
以上关联交易都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其关联方或其第二大股东在长期的业务往来中形成的,交易定价遵循了市场定价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营造成影响,也不会损害各中小股东的利益。
湘火炬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O三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