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中国能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能源”)持有公司股票24,148,665股,占公司总股本6.81%,上述股份来源于协议转让,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张家港市人民法院于2024年8月19日作出(2024)苏 0582 执恢703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以市场价强制卖出被执行人中国能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证券蓝科高新共计354.5万股”,中国能源被张家港市人民法院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即不超过3,545,000股。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减持原因为被动减持。
2.公司收到张家港市人民法院邮寄送达的《告知书》,于2024年8月27日披露了《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
3.截止2024年8月30日,中国能源持有公司股份总数变为23,544,4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64%。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中国能源 |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 24,148,665 | 6.81% | 协议转让取得:24,148,665股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 计划减持数量(股) | 计划减持比例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合理价格区间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拟减持原因 |
中国能源 | 不超过:3,545,000股 | 不超过:1% |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3,545,000股 | 2024/8/29~2024/11/28 | 按市场价格 | 协议转让 | 被动减持 |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公司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查询得知,2024年8月29日起中国能源持蓝科高新股份因司法处置被动减持,至2024年8月30日中国能源持有公司股份总数变为23,544,4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64%。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中国浦发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仍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仍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在中国能源股份因司法处置被动减持前未收到相关通知,未能及时披露相关信息,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各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国能源本次减持计划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相关承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