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金隅集团”)于2024年8月30日在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环球贸易中心D座22层第八会议室召开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6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6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由监事王桂江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报告摘要及业绩公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报告摘要及业绩公告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与会监事一致认为:
(一)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报告摘要及业绩公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规定;
(二)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报告摘要及业绩公告的内容及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三)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该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二、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详情请参阅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7)。
表决结果: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