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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集团: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31

公司代码:600811 公司简称:东方集团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中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五、风险因素”中描述可能面对的相关风险,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东方集团600811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康文杰丁辰、殷勇
电话0451-536660280451-53666028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丽都花园路5号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235号
东方金融中心26层东方大厦16层
电子信箱dfjt@orientgroup.com.cndfjt@orientgroup.com.cn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调整后调整前
总资产36,242,149,740.2738,013,979,124.0138,013,979,124.01-4.6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6,806,659,186.4316,687,683,632.9516,687,683,632.950.71
本报告期 (1-6月)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调整后调整前
营业收入481,006,509.353,326,480,578.643,866,891,941.83-85.5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1,754,132.09-143,441,846.57-143,441,846.57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6,760,320.38-197,109,222.61-197,109,222.61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7,923,012.91247,188,560.37247,188,560.37-52.2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55-0.79-0.79不适用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251-0.0392-0.0392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251-0.0392-0.0392不适用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0.00160.07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13,074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西藏东方润澜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6.01585,794,129质押413,565,000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3.47492,822,091质押490,156,159
西藏祥滨商贸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2646,140,000质押46,140,000
戴国绒境内自然人0.8731,948,4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其他0.6323,005,475
刘咏思境内自然人0.5921,410,400
周文伟境内自然人0.5118,800,500
郜垒斤境内自然人0.518,133,528
李宇剑境内自然人0.3512,955,000
北京汐合精英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汐合AI策略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3412,482,238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西藏东方润澜实业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为我公司控股股东。 2、张宏伟先生为我公司、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和西藏东方润澜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3、未知其他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不涉及。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6月25日,公司债权人黑龙江东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哈尔滨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51)。

2024年7月15日,公司收到哈尔滨中院《决定书》,哈尔滨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6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66)。

2024年7月23日,公司披露了《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

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69)。

2024年8月8日,公司披露了《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指定公司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77),公司收到哈尔滨中院《决定书》,指定黑龙江华谦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临时管理人。

2024年8月9日,公司披露了《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79)。

2024年8月30日,公司披露了《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重整投资人招募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83)。截至2024年8月28日,公司已收到11家投资人的报名材料,为充分保障全体债权人、中小股东等权益,实现最优招募效果,经公司申请,临时管理人决定延长重整投资人招募期限,报名截止时间由2024年8月28日18时延长至2024年9月28日18时,前期招募公告中所列明的招募条件、流程、联系方式等其他各项内容均保持不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及遴选、债权申报审查等工作正在积极、有序开展,公司将在法院、临时管理人的指导下切实保障各方权益,积极推进公司预重整、重整工作。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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