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上半年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通过查验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审阅了财务公司2024年半年度(未经审计)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在内的定期财务报告,以及结合财务公司关于风险评估的回复函,了解财务公司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现将风险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1、历史沿革:财务公司于1992年9月18日取得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1994年3月26日经人民银行总行批准开始正式经营金融业务,1996年6月7日获得了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外汇经营权。财务公司现有注册资本金30亿元人民币,其中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注资166,300万元,占比
55.43%;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资90,000万元,占比30%;东方集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注资43,700万元,占比14.57%。
2、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035H223010001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03702849447Y
4、法定代表人:姜建平
5、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235号
6、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非银行金融业务。
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一)内部控制环境
财务公司依据《公司法》和《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东方集团财务
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办法,建立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层为主体的"三会一层"治理架构。“三会一层”是公司治理的核心,董事会严格遵循公司法要求和股东大会的授权,完善强化核心决策与监督功能,下设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薪酬管理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及信息科技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建议并汇报工作。监事会对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及参与重大事项决策,深入各级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并督促整改。高级管理层贯彻落实董事会决策,同时积极配合监事会对风险管理、合规管理、内部审计和各阶段经营与财务状况等情况的信息收集与专项调研,逐步构建起分工合理、职责明确、制约有效、报告关系清晰的内控组织体系。
(二)风险识别与评估
财务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由风险管理部具体负责全面风险管理,牵头履行全面风险的日常管理,负责制定并实施识别、计量、监测和管理风险的制度、程序和方法,以确保风险管理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审计稽核部门承担业务部门、职能部门和风险管理部门履职情况的审计责任。负责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管控情况,以及公司风险管理体系的完整性、有效性进行审计评级、报告并跟踪整改等事项;各业务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根据各项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各自不同的风险控制制度、标准化操作流程、作业标准和风险防范措施,实现责任分离、相互监督,对业务操作中的各种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
(三)控制活动
1、资金结算管理控制
财务公司资金结算的控制运营以效率和安全的平衡为核心,不断提高支付清算效率,提升资金运行的准确性,加强对资金来源与运作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有效防范流动性风险和市场利率风险。为成员单位提供快速、便捷、安全、周到的结算服务。
2、信贷业务控制
财务公司严格按照贷款管理相关制度及管理办法审查、审批贷款,加强贷款流程管理,按照信贷业务操作规程进行业务操作。根据企业的经营情况进行调查,定性、定量做出分析,对企业做出风险总结,得出最终结论及建议。通过深入细
致的跟踪检查掌握各种影响借款人偿债能力的风险因素,真实了解借款人是否按合同约定的金额和用途合规使用信贷资金。票据贴现及授信流程,严格依照规章制度开展授信,对集团成员单位的授信实行统一管理和集中风险控制,要求集团成员单位办理票据贴现业务之前,必须先进行统一授信,保证相关手续齐备,方可进行票据贴现。高度重视票据业务风险,重点调查票据的真伪、资金的流向、贸易背景等资料信息,对关联企业之间的贸易合同进行细致核查。对成员单位提供的身份证明、授信主体资格、财务状况等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认真核实。密切关注资金流向并进行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3、同业业务控制
财务公司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再贴现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商业汇票再贴现业务管理办法》,规范再贴现业务操作行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在监管批准业务范围内合规开展同业拆借业务,严格执行交易对手准入制度和名单制管理。
4、内部审计控制
财务公司设立审计稽核部,依据《审计稽核管理规则》、《审计稽核工作细则》等公司规章制度和有关部门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客观监督、评价公司整体经营活动,履行监督职能。认真开展各项审计工作,按照集团和公司规定履职,对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对各职能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对离职调岗的重要业务部门的主要人员进行离任审计,对内部审计监督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向其负责人提出合理建议,对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及执行情况、失职、越权和滥用职权等情况监督检查,保证真实、有效、独立、客观的审查和评价。
5、信息系统控制
财务公司依托信息科技支撑,各项信息管理系统逐步完善,初步建成了信息科技支撑系统,制定了《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计算机安全管理规定》、《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办法》、《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信息系统数据质量管理办法》、《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信息系统应急管理办
法》等规章制度,覆盖目前信息科技工作范围。公司目前拥有资金运营系统、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新一代票据业务系统、反洗钱系统、企业二代征信系统、1104非现场监管报送系统、金融基础数据报送系统、监管数据标准化报送系统、利率报备监测分析系统等信息系统,初步建立了较完善的网络监控体系。
(四)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综上所述,财务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于报告期未发生较大变化。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评估情况
(一)经营管理
截至2024年6月30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633,348.99万元,净资产329,075.81万元;2024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2,565.36万元,净利润-381.12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财务公司持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其个别监管指标不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且出现流动性风险,具体详见监管指标情况和风险评估。
(二)监管指标情况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截止2024年6月30日,财务公司主要监管指标如下:
序号 | 指标名称 | 标准值 | 2024年6月30日 |
1. | 资本充足率 | ≥10% | 37.70% |
2. | 贷款余额÷(存款余额+实收资本) | ≤80% | 143.64% |
3. | 集团外负债总额÷资本净额 | ≤100% | 46.44% |
4. | 票据承兑余额÷资产总额 | ≤15% | 2.15% |
5. | 票据承兑余额÷存放同业余额 | ≤300% | 1693% |
6. | 票据承兑和转贴现总额÷资本净额 | ≤100% | 3.97% |
7. | 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存款总额 | ≤10% | 0 |
8. | 投资总额÷资本净额 | ≤70% | 0 |
9. | 固定资产净额÷资本净额 | ≤20% | 0.01% |
(三)风险评估
截至报告期末,财务公司流动性趋紧,主要由于报告期财务公司资金期限错配、外部融资渠道受限,出现大额存款提取受限情形。财务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书面通知本公司大额存款不能按时提取,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提交披露了《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在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大额提取受限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3)。
为积极维护上市公司利益及投资者利益,公司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张宏伟先生于2024年6月19日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化解财务公司相关风险的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资产处置等方式支持东方财务公司化解流动性资金不足问题,保证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的安全性、流动性,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预计上述承诺将在未来3-6个月内完成。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0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在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大额提取受限风险化解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5)。财务公司正在积极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沟通落实化解流动性风险的具体方案。本公司将根据相关承诺履行情况及时履行阶段性信息披露义务。
财务公司贷款及票据承兑指标未达到监管要求,主要原因为贷款规模较大。截至2024年6月30日,财务公司自营信贷资产均为正常类资产。财务公司贷款比例指标较年初有所下降,后续信贷业务只减不增。
公司于2024年一季度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财务公司存在需补足存款准备金的情形,财务公司已及时履行补足义务。截至目前财务公司存款准备金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本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款等业务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139,782.09万元,贷款余额41,350.0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项目 | 财务公司 | 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 | 合计 |
期末存款余额(万元) | 139,782.09 | 35,686.40 | 175,468.49 |
存款比例 | 79.66% | 20.34% | 100% |
期末贷款余额(万元) | 41,350.00 | 1,618,705.34 | 1,660,055.34 |
贷款比例 | 2.49% | 97.51% | 100.00% |
本公司及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较年初下降的原因为偿还财务公司票据贴现所致。2024年6月18日,财务公司发生大额存款提取受限风险,目前本公司正在积极督促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严格按照《承诺函》内容,尽快落实相关承诺,优先以现金方式支持财务公司尽快化解暂时流动性趋紧风险,确保上市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五、持续风险评估措施
本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以下简称“《风险处置预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要求,公司制定《风险处置预案》,设立金融业务风险防范和处置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东方财务公司金融业务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涉及东方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每半年取得并审阅东方财务公司的财务报告,出具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并与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同步披露。
六、风险评估意见
经核查,财务公司于报告期流动性趋紧,导致本公司及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大额存款提取受限。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张宏伟先生已就化解财务公司流动性风险出具书面《承诺函》。本公司正在密切关注相关承诺履行的进展情况,并积极督促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尽快落实承诺,确保上市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