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股) 粤照明B(B股)股票代码:000541(A股) 200541(B股)
公告编号:2024-053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0月10日下午14:45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4年10月1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进行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30日;
其中,B股的股权登记日要求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登记在册,投资者应该在2024年9月25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3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B股股东;
(2)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3)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智慧路8号佛照大厦22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及编码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之外的所有提案 | √ |
累积投票提案 |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1.00 |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6人 |
1.01 | 选举万山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2 | 选举庄坚毅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3 | 选举张学权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4 | 选举陈明杰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5 | 选举胡逢才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6 | 选举李泽华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2.00 |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2.01 | 选举李希元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2.02 | 选举张仁寿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2.03 | 选举窦林平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3.00 |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3.01 | 选举陈新界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 √ |
3.02 | 选举李一帜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 √ |
3.03 | 选举庄竣杰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4.00 | 关于修订《领导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5.00 | 关于制定《领导人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实施办法》的议案 | √ |
2、特别说明
(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2024年8月3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上述1-3提案为选举议案,均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股东代表监事时分别进行表决。本次应选举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股东代表监事3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提案2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3)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智慧路8号佛照大厦22楼董事会办公室(战略投资部)。 3、登记时间:2024年10月9日上午9: 00—11: 30,下午2: 00—5:00时。
(二)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黄玉芬、叶锦聪
电 话:(0757)82966028邮 箱:jincong.ye@chinafsl.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决议;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1、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4年8月30日
附件一: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41
2、投票简称:佛照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 … |
合 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监事(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0月1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持股种类:□A 股 □B 股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 委托日期: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意见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之外的所有提案 | √ | |||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1.00 |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6人 | 填写选举票数 | ||
1.01 | 选举万山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2 | 选举庄坚毅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3 | 选举张学权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4 | 选举陈明杰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5 | 选举胡逢才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6 | 选举李泽华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2.00 |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填写选举票数 | ||
2.01 | 选举李希元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2.02 | 选举张仁寿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2.03 | 选举窦林平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3.00 |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填写选举票数 | ||
3.01 | 选举陈新界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 √ | |||
3.02 | 选举李一帜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 √ | |||
3.03 | 选举庄竣杰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4.00 | 关于修订《领导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制定《领导人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实施办法》的议案 | √ |
注: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视为被委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