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378 公司简称:亚士创能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不进行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亚士创能 | 603378 |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蔡永刚 | 刘圣美 |
电话 | 021-59705888 | 021-59705888-8393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新涛路28号 | 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新涛路28号 |
电子信箱 | dmb@cuanon.com | dmb@cuanon.com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 | 6,694,014,507.48 | 6,405,157,470.02 | 4.5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670,175,941.13 | 1,739,340,130.49 | -3.98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1,042,669,979.85 | 1,486,553,452.95 | -29.8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9,134,372.21 | 39,208,354.56 | -148.8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34,055,890.79 | 31,940,999.47 | -206.6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6,606,817.41 | 68,589,664.73 | -415.8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11 | 2.25 | 减少3.36个百分点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4 | 0.09 | -144.44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4 | 0.09 | -144.44 |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9,211 |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 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 |
上海创能明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6.49 | 113,535,000 | 0 | 质押 | 38,160,000 |
上海润合同生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9.71 | 41,629,500 | 0 | 质押 | 25,500,000 |
上海润合同泽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8.83 | 37,845,000 | 0 | 无 | 0 |
上海润合同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7.33 | 31,411,350 | 0 | 无 | 0 |
李金钟 | 境外自然人 | 6.31 | 27,058,395 | 0 | 质押 | 22,870,000 |
赵孝芳 | 境外自然人 | 5.25 | 22,517,775 | 0 | 无 | 0 |
沈刚 | 境外自然人 | 3.09 | 13,247,925 | 0 | 质押 | 3,720,000 |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其他 | 1.84 | 7,902,989 | 0 | 无 | 0 |
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 | 其他 | 0.90 | 3,850,000 | 0 | 无 | 0 |
司-迎水聚宝1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
阳光资产-工商银行-主动量化1号资产管理产品 | 其他 | 0.40 | 1,700,000 | 0 | 无 | 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创能明是公司控股股东;2、自然人股东李金钟先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赵孝芳为李金钟之配偶,沈刚是李金钟姐姐之子,法人股东创能明、润合同生、润合同泽、润合同彩实际控制人均为李金钟。 3、除上述关系,公司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