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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旭电: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31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ST旭电/ST东旭B 公告编号:2024-059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ST旭电、ST东旭B股票代码000413、200413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东旭光电、东旭B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王庆王青飞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菜园街1号北京市西城区菜园街1号
电话010-63541061010-63541061
电子信箱wangqing@dongxu.comwangqingfei@dongxu.com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2,307,054,937.822,338,267,562.41-1.3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38,755,359.17-297,408,116.3319.7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256,906,109.86-325,626,294.3721.1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69,954,462.4459,318,831.2117.9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4-0.052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4-0.052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4%-1.32%0.18%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56,646,843,378.8757,491,231,646.54-1.4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20,767,638,685.3521,022,077,391.88-1.21%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288,896(其中A股275,544户,B股13,352户)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 状态数量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6.25%915,064,091352,006,791质押799,643,042
冻结915,064,091
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境内非国有法4.47%251,665,4710质押153,520,000
上海辉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42%80,000,0000质押80,000,000
深圳泰安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09%61,165,6820质押61,165,682
昆山开发区国投控股有限公司国有法人0.74%41,838,2690不适用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境外法人0.64%36,262,3770不适用0
徐开东境内自然人0.30%16,958,5000不适用0
陈星红境内自然人0.27%15,144,0000不适用0
任浩境内自然人0.20%11,501,1000不适用0
绵阳科技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0.20%11,380,1650质押11,38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前十大股东中东旭集团与宝石集团存在关联关系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公司未知其余8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截至报告期末,前10名普通股股东中的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98,139,800股;徐开东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5,266,900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债券名称债券简称债券代码发行日到期日债券余额 (万元)利率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H5东旭债112243.SZ2015年05月19日2020年05月19日95,378.676.80%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本报告期末上年末
资产负债率61.79%0.01%
项目本报告期上年同期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3.37-0.12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于2024年5月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

证监立案字 0162024001 号),因东旭光电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 2023 年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对东旭光电立案,截至报告批准报出日,该立案尚未结案。

2、公司A股和B股股票在2024年7月18日至2024年8月14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收盘价同时均低于1元,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2.1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第一款第(五)项、9.1.15条的相关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既发行A股股票又发行B股股票的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A股和B股股票收盘价同时均低于1元,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终止上市的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

3、公司股票(A股和B股,证券简称:ST旭电、ST东旭B;证券代码:000413、200413)已自2024年8月15日开市起停牌。

4、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拟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事先告知书》(公司部函[2024]第203号)。

如深圳证券交易所最终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A股和B股股票将转入全国股转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挂牌转让,涉及具体事项公司将另行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4年08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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