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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汽集团:202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31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01号文)核准,本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753,390,254股新股(以下简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00,00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8,250.0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91,750.00万元,已由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联席主承销商中金公司于2017年11月10日汇入到本公司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开设的账号为15000090705899募集资金人民币专户账户内。

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706号鉴证报告。

(二)募集资金本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金额
1、募集资金总额14,999,999,957.14
2、减:募集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83,050,000.00
3、加:累计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1,144,406,933.12
其中:以前年度1,137,412,879.69
2024年1-6月6,994,053.43
4、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2,883,863,248.02
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12,883,863,248.02
2024年1-6月使用0.00
5、减: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注)2,548,238,651.45
6、截止2024年6月30日结存的募集资金余额629,254,990.79

注:广汽杭州改造项目、新能源汽车与前瞻技术研发项目、广汽自主品牌车型项目、广汽乘用车发动机及变速箱项目、P6变速器开发项目、研究院二期基地建设项目、广汽自主品牌技改项目等节余募集资金实际金额为资金转出当日专户金额。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制度于2014年9月19日经本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规范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本公司在商业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及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7年11月29日,本公司与保荐机构中金公司,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城广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人民中路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4年6月30日,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均正常履行。

此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也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储存和管理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本公司有7个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银行账号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余额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15000090705899405,263,305.91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支行058718150000026436,746.60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60699799321,157,793.56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城广场支行8002589823020161,058,503.1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人民中路支行02090008611090112,872.69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3910301001002016773,229.44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越秀支行77910188000144859200,007,545.83
合计-627,509,997.15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专项资金存储结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银行名称银行账号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余额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汽车工程研究院广州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01-10-112111-011,729,516.62
广汽乘用车有限公司注广州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01-10-113111-0115,424.98
广汽乘用车(杭州)有限公司广州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01-10-113114-010.00
广汽乘用车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广州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01-10-113115-0152.04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银行名称银行账号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余额
广汽乘用车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广州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01-10-113116-010.00
广州祺盛动力总成有限公司广州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01-10-113117-010.00
合计--1,744,993.64

综上,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为人民币629,254,990.79元。注:广汽乘用车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7月更名为广汽传祺汽车有限公司。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4年1-6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年1-6月,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26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决议有效期限内可滚动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2022年10月28日,公司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办理银行可转让大额存单业务,合计金额119,000万元。2023年5月24日,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节余募集资金90,613.8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据此,公司对上述产品进行了部分赎回,收回本金59,000万元,剩余60,000万元将于届时到期;经公司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51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17次会议审议批准,将上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期限延长12个月。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2020年3月3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41次会议及2020年5月29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以及2022年3月3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及2022年5月27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以及2023年3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36次会议及2023年5月24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广汽杭州改造项目、新能源汽车与前瞻技术研发项目、广汽自主品牌车型项目、广汽乘用车发动机及变速箱项目、P6变速器开发项目、研究院二期基地建设项目、广汽自主品牌技改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实施完毕,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同意将该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金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意见,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0年12月24日,公司转出广汽杭州改造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实际金额为76,569.41万元。2022年06月,公司转出新能源汽车与前瞻技术研发项目、广汽自主品牌车型项目、广汽乘用车发动机及变速箱项目、P6变速器开发项目的募集资金实际金额为61,107.44万元。2022年07月,公司转出新能源汽车与前瞻技术研发项目、广汽自主品牌车型项目的募集资金实际金额为9,615.30万元。2023年05月,公司转出研究院二期基地建设项目、广汽自主品牌技改项目的募集资金实际金额为90,613.89万元。2023年06月,公司转出研究院二期基地建设项目、广汽自主品牌技改项目的募集资金实际金额为1,021.75万元。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鉴于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已陆续结题,项目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为了规范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于2024年7月注销5个募集资金专户,将以上5个募集资金专户剩余资金共22,261,643.46元转入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银行账号销户日期账户状态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支行058718150000026432024年7月22日已销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6069979932024年7月24日已销户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城广场支行8002589823020162024年7月24日已销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人民中路支行0209000861109012024年7月23日已销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3910301001002016772024年7月24日已销户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3月28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60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19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将原募投项目“广汽自主品牌新疆项目”尚未使用的募资金余额(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62,157.79万元变更投向,投入至新的募投项目“广汽自主品牌车型项目”。新募投项目总投资金额135,583万元(其中A66项目总投资金额为67,192万元,T68项目总投资金额为68,391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62,157.79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数据,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剩余资金由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4年8月30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30日

附表: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6月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504,940.74(注8)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注1)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62,157.79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296,691.3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4.13%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注2)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1、新能源汽车与前瞻技术研发项目480,000.00不适用480,000.000.00479,422.30-577.7099.882021年11月说明见注5
2、研究院一期基地扩建项目60,000.00不适用60,000.000.0050,743.99-9,256.0184.572023年12月说明见注5
3、研究院二期基地建设项目100,000.00不适用100,000.000.0076,518.68-23,481.3276.522022年12月说明见注5
4、广汽自主品牌新疆项目(注7)80,000.0022,782.9522,782.950.0022,782.950.00100.002018年5月说明见注7
5、广汽杭州改造项目220,000.00不适用220,000.000.00152,350.38-67,649.6269.252018年1月说明见注5
6、广汽自主品牌技改项目250,000.00不适用250,000.000.00212,165.22-37,834.7884.872019年6月说明见注5
7、广汽自主品牌车型项目215,000.00不适用277,157.790.00201,784.36-75,373.4372.80
7.1、广汽乘用车A16项目20,000.00不适用20,000.000.0018,780.34-1,219.6693.902018年1月说明见注5
7.2、广汽乘用车A35项目35,000.00不适用35,000.000.0032,329.64-2,670.3692.372019年6月说明见注5
7.3、广汽乘用车A5H项目(注6)30,000.00不适用30,000.000.0030,547.98547.98101.832017年7月说明见注6
7.4、广汽乘用车A10项目40,000.00不适用40,000.000.0036,841.51-3,158.4992.102018年9月说明见注5
7.5、广汽乘用车A30项目15,000.00不适用15,000.000.0015,000.000.00100.002017年6月说明见注5
7.6、广汽乘用车A32项目10,000.00不适用10,000.000.0010,000.000.00100.002018年4月说明见注5
7.7、广汽乘用车A06项目(注6)35,000.00不适用35,000.000.0035,140.89140.89100.402018年11月说明见注6
7.8、广汽乘用车A7M项目30,000.00不适用30,000.000.0023,144.00-6,856.0077.152017年12月说明见注5
7.9、广汽乘用车A66项目(注7)变更项目0.0037,733.7937,733.790.000.00-37,733.790.002025年9月说明见注7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注2)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7.10、广汽乘用车T68项目(注7)变更项目0.0024,424.0024,424.000.000.00-24,424.000.002025年9月说明见注7
8、广汽乘用车发动机项目50,000.00不适用50,000.000.0048,581.73-1,418.2797.162018年3月说明见注5
9、广汽乘用车变速箱项目30,000.00不适用30,000.000.0029,036.72-963.2896.792018年3月说明见注5
10、P6变速器开发项目15,000.00不适用15,000.000.0015,000.000.00100.002020年6月说明见注5
11、支付发行费用(注3)0.008,305.00
合计1,500,000.00不适用1,504,940.74(注8)0.001,296,691.33-216,554.4186.16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原募投项目“广汽自主品牌新疆项目”系公司结合当时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制定的,公司亦按照项目建设内容进行投资,已完成第一阶段投资,第二阶段投资原定根据市场销量情况滚动实施。因近几年汽车行业整体增速放缓,且行业内部竞争加剧,公司汽车销量增速不及预期,在公司整体产能相对充足的情况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优化资金和资源配置,原计划推进的第二阶段产能扩张投资暂缓推进。公司后续将结合产业链整体布局,以及销量增长情况,继续推进方案论证,后续将使用自有资金稳步实施项目建设。 公司将原募投项目“广汽自主品牌新疆项目”尚未使用的募资金余额,投入至新的募投项目“广汽自主品牌车型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17年12月22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6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3,152,882,149.08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立信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了审核,出具了《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730号)。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对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26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决议有效期限内可滚动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2022年10月28日,公司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办理银行可转让大额存单业务,合计金额119,000万元。2023年5月24日,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节余募集资金90,613.8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据此,公司对上述产品进行了部分赎回,收回本金59,000万元,剩余60,000万元将于届时到期;经公司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51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17次会议审议批准,将上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期限延长12个月。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节余金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经2020年3月3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41次会议及2020年5月29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以及2022年3月3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及2022年5月27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以及2023年3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36次会议及2023年5月24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广汽杭州改造项目、新能源汽车与前瞻技术研发项目、广汽自主品牌车型项目、广汽乘用车发动机及变速箱项目、P6变速器开发项目、研究院二期基地建设项目、广汽自主品牌技改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实施完毕,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同意将该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金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意见,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0年12月,公司转出广汽杭州改造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实际金额为76,569.41万元;2022年06月,公司转出新能源汽车与前瞻技术研发项目、广汽自主品牌车型项目、广汽乘用车发动机及变速箱项目、P6变速器开发项目的募集资金实际金额为61,107.44万元。2022年07月,公司转出新能源汽车与前瞻技术研发项目、广汽自主品牌车型项目的募集资金实际金额为9,615.30万元。2023年05月,公司转出研究院二期基地建设项目、广汽自主品牌技改项目的募集资金实际金额为90,613.89万元。2023年06月,公司转出研究院二期基地建设项目、广汽自主品牌技改项目的募集资金实际金额为1,021.75万元。 节余原因:1、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地降低项目实施费用。2、获得政府扶持资金用于该项目的建设,减少了募集资金的投入。3、公司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压缩了资金支出。4、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益。 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对上述可转债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30);以及于2022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0)。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1、2019年4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1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广汽乘用车发动机项目和变速箱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将“广汽乘用车发动机项目”和“广汽乘用车变速箱项目”实施主体由广州汽车集团乘用车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广汽乘用车有限公司),变更为其全资子公司广州祺盛动力总成有限公司。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26)。 2、2019年6月1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1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广汽乘用车A35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广汽乘用车A35项目实施地点由广汽乘用车有限公司广州工厂(地址:广州市番禺区金山大道东路633号)变更为广汽乘用车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宜昌工厂(地址:湖北省宜昌市猇亭区先锋路99号)。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43)。 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对上述两项事项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3: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本公司非公开发行1,500,000万元A股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按照轻重缓急顺序用于上述1-10个项目。注4: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除项目4的广汽自主品牌新疆项目第二阶段外,本公司上述1-10个项目中其他项目均已完工处于投资回收期内。各募投项目产生的税后内部收益率需待整个项目周期结束时运算得出。因此上表中“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指投资项目的实际净利润,该净利润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中的净利润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注5:项目1-3及项目10在本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未对其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做出承诺。项目1、项目3、项目5-10已经实施完毕,经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等发表同意意见后,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7.6在本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未对其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承诺期限。项目7.1国五排放车型已经停产无销量。注6:项目7.3累计使用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30,547.98万元,其中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孽息人民币547.98万元;项目7.7累计使用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35,140.89万元,其中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孳息人民币140.89万元。

注7:2024年3月29日,本公司发布《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0),原项目4节余的募集资金约 62,157.79 万元(含利息,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变更投向新项目(项目7.9、项目7.10)。注8:超过1,500,000万元的部分,为募集资金产生的孳息。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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