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1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黄振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林丽云声明:
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半年度报告中部分涉及对于未来经营计划或经营工作安排的描述,相关计划或安排的落实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并不构成公司对于投资者的实质承诺,在此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存在的相关风险,请查阅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的相关内容。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万泽股份 | 股票代码 | 000534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蔡勇峰 | 李畅 |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皇岗社区福强路2016号云顶翠峰裙楼一楼 |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皇岗社区福强路2016号云顶翠峰裙楼一楼 | ||
电话 | (0755)83260208 | (0755)83241679 | ||
电子信箱 | wzgf0534@163.com | wzgf0534@163.com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502,750,963.85 | 475,565,916.68 | 5.7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97,999,685.75 | 87,120,127.07 | 12.4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85,306,943.10 | 76,844,343.38 | 11.0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826,248.07 | 2,157,068.34 | 31.02%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975 | 0.1726 | 14.4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922 | 0.1707 | 12.6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7.66% | 6.99% | 增加0.67个百分点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3,331,334,945.56 | 3,120,279,712.38 | 6.7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148,654,608.07 | 1,211,664,931.06 | -5.20%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1,919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万泽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3.01% | 117,518,136 | 0 | 质押 | 0 | ||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6.64% | 33,910,257 | 0 | 不适用 | 0 | ||
李敏仙 | 境内自然人 | 3.92% | 20,017,600 | 0 | 不适用 | 0 |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三组合 | 其他 | 3.21% | 16,400,000 | 0 | 不适用 | 0 | ||
万泽集团-红塔证券-22泽EB04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 | 其他 | 3.13% | 16,000,000 | 0 | 不适用 | 0 | ||
万泽集团-红塔证券-22泽EB03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 | 其他 | 3.12% | 15,934,811 | 0 | 不适用 | 0 | ||
万泽集团-红塔证券-23泽EB01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 | 其他 | 2.64% | 13,500,000 | 0 | 不适用 | 0 | ||
万泽集团-红塔证券-23泽EB03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 | 其他 | 2.35% | 12,000,000 | 0 | 不适用 | 0 | ||
万泽集团-红塔证券-22泽EB02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 | 其他 | 1.96% | 10,000,000 | 0 | 不适用 | 0 | ||
万泽集团-红塔证券-22泽EB01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 | 其他 | 1.96% | 10,000,000 | 0 | 不适用 | 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万泽集团有限公司与万泽集团-红塔证券-22泽EB01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万泽集团-红塔证券-22泽EB02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万泽集团-红塔证券-22泽EB03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万泽集团-红塔证券-22泽EB04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万泽集团-红塔证券-23泽EB01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万泽集团-红塔证券-23泽EB03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李敏仙通过信用账户持股:20,017,600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初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 期初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 期末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三组合 | 16,022,000 | 3.15% | 378,000 | 0.07% | 16,400,000 | 3.21% | 0 | 0.00% |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股权激励计划
1、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
2024年2月26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时同意对在第一个行权期内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以及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注销/回购注销。(公告编号:2024-014、015、016、017、018)。2024年3月5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51名,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61,300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3月8日(公告编号:2024-022)。2024年3月5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符合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38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926,300份,行权价格为13.54元/股,根据行权手续办理情况,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4年3月7日至2024年3月8日(公告编号:2024-023)。2024年5月27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5月28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045)。2024年7月16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313,400股,涉及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4名、涉及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12名,剔除重复人员后共计14名;截至2024年6月12日,公司已向前述14名人员支付回购限制性股票金额共计2,265,290.00元;本次回购注销手续于2024年7月15日办结(公告编号:2024-059)。
2、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
2024年3月28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时同意对在第一个限售期内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024年4月11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39名,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418,500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4月15日(公告编号:2024-036)。2024年5月27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5月28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045)。
2024年7月16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313,400股,涉及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4名、涉及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12名,剔除重复人员后共计14名;截至2024年6月12日,公司已向前述14名人员支付回购限制性股票金额共计2,265,290.00元;本次回购注销手续于2024年7月15日办结(公告编号:2024-059)。
3、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
2024年1月2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向11位激励对象授出160.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告编号:2024-001、002、003)。
2024年1月26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本次实际授予激励对象共11人,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160.00万股,授予价格8.58元/股。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已登记完成(公告编号:2024-009)。
(二)股份回购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计划,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00元/股(含),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为进一步维护全体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3年修订)》等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回购的资金总额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2.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亿(含),回购价格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5.95元/股(含),具体调整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7)。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3,910,25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6.6408%,最高成交价为14.1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60元/股,已使用的回购资金总额为417,575,668.23元(不含交易费用)。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签名): 黄振光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