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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1-2 | |
二、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 1-13 |
鉴证报告 第1页
关于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ZG12005号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城环保”)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管理层的责任
惠城环保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惠城环保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鉴证报告 第2页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惠城环保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惠城环保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惠城环保为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 国·上海 二〇二四年8月30日
使用情况报告 第1页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将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22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3.5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97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153.77万元后(不含税金额),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29,821.2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9年5月17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G11501号《验资报告》。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4,099.3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925.00万元尚未到期尚未收回,投资结构性存款累计理财收入332.75万元,募集资金银行存款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119.03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人民币248.71万元。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78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00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律师费、审计验资费、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费、登记费及材料制作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778.42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221.58万元。上述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7月13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G11716号《验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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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本公司累计使用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28,017.31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250.00万元尚未到期尚未收回,投资结构性存款累计理财收入49.37万元,募集资金银行存款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13.04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人民币16.68万元。
3、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29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2,7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644.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律师费、审计验资费等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807.04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836.96万元。上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7月6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G11812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30,836.96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4年6月19日销户。
二、 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请详见附表1。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并于2020年11月13日经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3万吨/年FCC催化装置固体废弃物再生及利用项目”原实施地点位于青岛市黄岛区石化工业区内,现由于政府规划,该区域不适宜建设原募集资金项目。公司通过土地出让的方式取得黄岛区滨海公路南、魏家滩村西约102,577平方米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司拟将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建设在该区域。公司结合新的研究成果及最新市场需求,对原募集资金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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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工艺流程及产品进行升级,生产线及产品结构进行优化。变更后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3万吨/年FCC催化装置固体废弃物再生及利用项目。项目地点:青岛董家口工业园区。建设内容:主要为3万吨/年FCC废催化剂磁分离装置、1.5万吨/年废剂拆解装置及配套罐区、资源化利用原料及产品仓库和化学品库。
项目投产时间:预计2021年12月01日完工投产。项目投资概算:17,956万元,其中以募集资金投入15,184.95万元,剩余部分由自有资金投入。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重新取得主管部门的立项备案及环评批复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2)等相关公告。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情形。置换情况如下: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如下:
2019年7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6,184.07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6)等相关公告。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如下:
2021年7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6,673.65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等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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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如下:
无。
(四)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9年7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7,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19年8月29日,工行募集资金专户转出7,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20年4月23日,公司发布《关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已将补充流动资金的7,00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偿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详见公司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编号:2020-018)。
(2)2020年4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9,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2020年4月29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0年4月30日和2021年2月25日,工行募集资金专户分别转出7,000.00万元和2,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21年3月30日和2021年4月7日已分别收回4,000.00万元和5,000.00万元。
(3)2021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000.00万元,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1年4月9日,工行募集资金专户转出9,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21年4月16日,工行募集资金专户购买理财产品到期收回直接补充流动资金2,000.00万元;2021年7月22日,工行募集资金专户收回补充流动资金11,000.00万元。
(4)2021年7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0,000.00万元暂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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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1年7月26日,工行募集资金专户转出11,000.00万元,建行募集资金专户转出10,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22年2月25日至3月24日建行募集资金专户合计转出5,05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21年8月4日,建行募集资金专户收回700.00万元;2022年4月24日至4月26日,建行募集资金专户合计收回14,350.00万元;工行募集资金专户合计收回11,000.00万元。截止至2022年4月26日止,补流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5)2022年4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5,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4月28日至2022年4月29日,工行募集资金专户转出11,000.00万元,建行募集资金专户转出8,5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22年9月23日,建行募集资金专户转出2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22年10月25日,建行募集资金专户转出2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止至2023年1月31日止,补流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6)2023年7月3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8月4日,工行募集资金专户转出9,000.00万元,建行募集资金专户转出7,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8月29日至2023年12月25日建行募集资金专户合计收回2,300.00万元。
(7)2024年1月至6月,工行募集资金专户合计收回补流资金3,075.00万元,建行募集资金专户合计收回补流资金1,450.00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工行募集资金专户有5,925.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尚未收回,建行募集资金专户有3,25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尚未收回。
2、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2019年7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2019-017号)。公司于2020年6月4日至2020年9月4日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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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理财产品8,000.00万元(详见公司公告2020-035),本次购买在2019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批范围内。2020年6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2020-048)。公司于2020年9月8日至2020年12月8日购买理财产品8,000.00万元(详见公司公告2020-069),本次购买在2020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批范围内。
2020年6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2020-048)。公司于2021年1月12日至2021年5月25日累计购买理财产品6,000.00万元(详见公司公告2021-005),本次购买在2020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批范围内。
2021年7月20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详见公告2021-070)。公司于2021年8月17日至2022年7月19日累计购买理财产品23,500万元(详见公司公告2021-081、2021-098、2021-105、2022-007、2022-004、2022-038、2022-043),本次购买在2021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批范围内。
2022年7月2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详见公告2022-064)。公司于2022年8月8日购买理财产品1,800万元(详见公司公告2022-068),本次购买在2022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批范围内。
2023年7月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详见公告2023-116)。公司于2023年度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五)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截至2024年6月26日,扣除募投项目相关采购服务合同尾款、质保金和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以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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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续费等的净额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3万吨/年FCC催化装置固体废弃物再生及利用项目”预计节余募集资金4,780.53万元,“1万吨/年工业固废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预计节余募集资金140.95万元,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4万吨/年FCC催化新材料项目(一阶段)”预计节余募集资金977.45万元,存在节余的主要原因为:第一,项目初始规划时间距离实际实施时间较长,实施过程中,公司通过不断改进工艺、优化设计方案等,使得实际投资额有所降低;第二,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节约、合理、有效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资金,严格把控项目各个环节,合理地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为了更好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拟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于2024年7月15日经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等相关公告。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请详见附表2。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2019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1万吨/年工业固废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累计亏损-4,059.37万元,与预计的投产后净利润1,577.00万元/年有差异,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一是投产后初期,生产装置运行处于磨合期,运行不稳定,产量较低,导致能耗增加,成本较高;二是受政治经济形势的影响,危险废物原料跨省转移手续受到影响,原料库存不能保证,使装置不能高负荷稳定运行,各项消耗增加;三是由于市场竞争激烈,危废处置及资源化产品销售价格降低,装置未达到预期产能及销量。公司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市场开拓,不断进行生产优化,整体处于好转趋势,但仍未实现扭亏为盈。
公司3万吨/年FCC催化装置固体废弃物再生及利用项目于2023年4月30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23年项目实现效益651.07万元,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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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1-6月项目实现效益610.89万元,与预计的投产后效益2,269.00万元/年有差异,主要由于市场竞争加剧,公司为了保持市场占有率,处置服务价格下降,产能释放不及预期。
4万吨/年FCC催化新材料项目(一阶段)项目于2023年2月28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23年项目实现效益3,043.69万元,2024年1-6月项目实现效益1,540.31万元,与预计的投产后效益7,888.00万元/年有差异,主要由于受山东地炼整合、部分国企采购减少等因素影响,市场竞争加剧,公司产品价格下降;同时主要原材料和能源价格升高,单位成本增加,造成效益不及预期。
四、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产运行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用于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本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六、 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报告于2024年8月30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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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9,821.23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4,099.30 |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24,099.3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5,184.95 | 2019年: | 12,788.42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50.92% | 2020年: | 884.03 | |||||||
2021年: | 1,170.52 | |||||||||
2022年: | 2,917.77 | |||||||||
2023年: | 2,736.87 | |||||||||
2024年1-6月: | 3,601.69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
1 | 3万吨/年FCC催化装置固体废弃物再生及利用项目 | 3万吨/年FCC催化装置固体废弃物再生及利用项目 | 15,184.95 | 10,778.56 | 10,778.56 | 15,184.95 | 10,778.56 | 9,617.44 | 1,161.12 | 2023年4月30日 |
2 | 1万吨/年工业固废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 | 1万吨/年工业固废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 | 10,136.28 | 10,072.53 | 10,072.53 | 10,136.28 | 10,072.53 | 9,981.43 | 91.10 | 2019年3月31日 |
3 | 补充营运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 | 补充营运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 | 4,500.00 | 4,500.00 | 4,500.00 | 4,500.00 | 4,500.00 | 4,500.00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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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首发募集资金累计使用24,099.30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80.81%。注2:3万吨/年FCC催化装置固体废弃物再生及利用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存在差异,一方面是由于资金节省,另一方面是由于项目建设款及设备款等应付未付款项尚未支付所致。注3:实际投资金额小于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的0.43万元,因2023年度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贷款的青岛银行账户结存的利息转入一般存款账户所致。注4:2024年7月15日,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3万吨/年FCC催化装置固体废弃物再生及利用项目、1万吨/年工业固废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分别4,780.53万元、140.95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相应调减。
使用情况报告 第11页
附表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31,221.58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8,017.31 |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28,017.31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无 | 2021年: | 16,740.96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不适用 | 2022年: | 5,400.08 | |||||||
2023年: | 4,396.16 | |||||||||
2024年1-6月: | 1,480.11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
1 | 4万吨/年 FCC 催化 新材料项目(一阶段) | 4 万吨/年 FCC 催化 新材料项目(一阶段) | 31,221.58 | 30,306.55 | 30,306.55 | 31,221.58 | 30,306.55 | 28,017.31 | 2,289.24 | 2023年2月28日 |
注1: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前次可转债募集资金累计使用28,017.31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89.74%。注2:4万吨/年FCC催化装置固体废弃物再生及利用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存在差异,一方面是由于资金节省,另一方面是由于质保金等应付未付款项尚未支付所致。注3:2024年7月15日,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4万吨/年FCC催化新材料项目(一阶段)项目节余募集资金977.45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相应调减。
使用情况报告 第12页
附表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30,836.96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30,836.96 |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30,836.96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无 | 2023年: | 30,788.96 | |||||||
2024年1-6月: | 48.0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不适用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
1 | 补充营运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 补充营运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 30,836.96 | 30,836.96 | 30,836.96 | 30,836.96 | 30,836.96 | 30,836.96 | 0.00 | 不适用 |
注: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使用30,836.96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100.00%,目前该账户已于2024年6月19日销户。
使用情况报告 第13页
附表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 | 2021年至2024年6月30日的实际效益 | 截止日 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24年1-6月 | 2023年 | 2022年 | 2021年 | |||||
1 | 3万吨/年FCC催化装置固体废弃物再生及利用项目 | 57.75% | 投产后项目净利润总额为2,269.00万元/年 | 610.89 | 651.07 | 1,261.96 | 否 | |||
2 | 1万吨/年工业固废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 | 61.06% | 投产后项目净利润为 1,577.00万元/年 | -401.72 | -658.92 | -17.75 | -715.85 | -4,059.37 | 否 | |
3 | 补充营运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4 | 4万吨/年FCC催化新材料项目(一阶段) | 110.77% | 投产后净利润 7,888.00万元/年 | 1,540.31 | 3,043.69 | 91.95 | 4,675.95 | 否 | ||
5 | 补充营运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1:3万吨/年FCC催化装置固体废弃物再生及利用项目计划投资15,184.95万元,预计项目存续期16年,其中建设期1年、生产期15年。预计项目投资回收期(税后)为6.4年(含建设期1年),投产后项目净利润为2,269.00万元/年。注2:1万吨/年工业固废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计划投资10,136.28万元,预计项目存续期17年,其中建设期2年、生产期15年。项目投资回收期(税后)6.69年(含建设期),投产后项目净利润为1,577.00万元/年。注3:4万吨/年FCC催化新材料项目(一阶段)项目计划投资31,221.58万元,预计项目存续期16年,其中建设期1年、生产期15年。项目投资回收
使用情况报告 第14页
期(税后)为6年(含建设期1年)。投产后项目净利润为7,888.00万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