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中煤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制定新的〈公司章程〉的议案》为
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根据石家庄中煤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 年 2 月 21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 2013 年 3 月 11 日召开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会议事宜通知如下:
一、 会议基本情况
1. 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2. 会议时间:2013 年 3 月 11 日(星期一)上午 9 时召开
3. 会议地点:石家庄高新区黄河大道 89 号公司办公楼 2 楼会议室
4.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5. 会议期限:半天
6. 股权登记日:2013 年 3 月 6 日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制定新的〈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于 2013 年 2 月 21 日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
告。
三、 会议出席对象
1. 截至 2013 年 3 月 6 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
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
件)。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4. 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四、 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时间:2013 年 3 月 7 日(星期四)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6:30
2. 登记地点:石家庄高新区黄河大道 89 号石家庄中煤装备制造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
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
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营业执照
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
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股东账户
卡、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书
面信函或传真须在 2013 年 3 月 8 日(星期五)下午 17:00 时前送达至公司
(书面信函登记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邮寄地址为:河北省石家
庄市高新区黄河大道 89 号石家庄中煤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
编 050035); 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4. 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
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五、 其他事项
1.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半天,参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 会议咨询
联系人:刘 娜
联系电话:0311-85323688
传真:0311-85095068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
石家庄中煤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二日
石家庄中煤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本人作为石家庄中煤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 先
生(女士)全权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13年3月11日召开的石家庄中煤装备
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公司/本人签署此次会
议相关文件,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委托期限至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完
毕。
序号 会议审议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制定新的〈公司章程〉的
1
议案》
(会议议案表决指示: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中用“√”明确授权被委托人投票。)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名称∕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