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证券简称:*ST金科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4-115号
【特别提示】本次披露进展情况的重大诉讼案件,公司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涉案金额
15.44亿元,公司已于2023年10月28日披露了《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47号)。现法院已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对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原告不服一审判决已提起上诉。本案二审尚未开庭,对公司利润金额的影响尚不确定,公司将积极应诉避免或减轻遭受损失。
一、本次诉讼事项进展的基本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西安中院”)的(2023)陕01民初145号《民事判决书》,获悉原告西安糖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起诉公司控股子公司陕西金盛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陕西科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一案已经西安中院一审判决,判决驳回原告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所有诉讼请求,现将诉讼事项详细进展公告如下:
(一)受理情况和基本案情
本案受理情况和基本案情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披露的《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47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诉讼进展情况
本案已经西安中院一审判决,判决内容如下:
1、西安市未央区草滩街道草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未央区草滩街道草二社区居民委员会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西安糖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返还草二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投资1.38亿元;
2、驳回西安糖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请求确认2018年10月29日签订的《西安市未央区草滩街道草二村城中村改造项目补充协议书》自其公司起诉时解除的诉讼请求;
3、驳回西安糖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请求西安市未央区草滩街道草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未央区草滩街道草二社区居民委员会赔偿其余直接投入和违约金的诉讼请求;
4、驳回西安糖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请求陕西金盛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陕西金逸源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三人陕西中宝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市未央区草滩街办事处、西安市未央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共同赔偿其公司直接投入和违约金的诉讼请求;
5、驳回西安糖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请求陕西科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陕西金盛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赔偿责任承担连带责任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由西安糖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西安市未央区草滩街道草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未央区草滩街道草二社区居民委员会按判决比例金额负担。
原告不服一审判决结果,在上诉期内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撤销一审判决;确认自上诉之日起解除补充协议;一审除第三人陕西中宝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外其他各主体向其支付各项损失约4.68亿元;陕西科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陕西金盛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赔偿承担连带责任。
截至目前,本案二审尚未开庭。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进展情况对公司利润金额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诉讼案件尚在进展过程中,二审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本公告事项对公司利润金额的影响尚不确定。公司将积极应诉避免或减轻遭受损失,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依法依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
1、民事判决书;
2、民事上诉状。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二四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