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下午15时30分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佳倩主持,记录人员为监事寇敏。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形成的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依法编制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相关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经审议,一致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
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和专项使用,并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经审议,一致表
决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9)。
特此公告。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