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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捷科技: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31

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冠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5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4年9月26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26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23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9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深圳湾创新科技中心T1/2A栋41楼4106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6)
1.01选举宣建生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曾毅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孔雪屏女士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杨林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宋少文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选举黄程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0关于选举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2)
2.01选举樊来盈先生为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2.02选举张志诚先生为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累积投票提案
3.00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
3.01选举曾文仲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2选举蔡清福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3选举高以成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以上提案已分别经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2024-03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暨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4-032《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决议暨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3、提案1.00《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案2.00《关于选举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需逐项表决,对逐项表决提案本身(一级提案)投票视为对其下各级子议案表达相同投票意见。

4、提案3.00《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应选举独立董事3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5、以上提案皆为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单独披露中小股东对该提案的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登记时间和登记地点:凡参加会议的股东,请于2024年9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前到本公司证券部(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于2024年9月25日前(含该日)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登记时间以信函或传真抵达的时间为准。

2、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出席者需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可详见附件1。

五、其他

与会代表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联系地址:南京市栖霞区天佑路77号冠捷科技证券部(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10033联系电话:025-66852685、0755-36358633传真号码:025-66852680电子邮箱:stock@tpv-tech.com

六、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8月3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0727。投票简称为:冠捷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1)提案3.00《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X2票
对候选人C投X3票X3票
合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9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9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行使股东权力:

本人(或本单位)对下述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请在相应表决意见栏目打“√”):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 提案
1.00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6)
1.01选举宣建生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曾毅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孔雪屏女士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杨林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宋少文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选举黄程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0关于选举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2)
2.01选举樊来盈先生为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2.02选举张志诚先生为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3.00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
3.01选举曾文仲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票数:
3.02选举蔡清福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票数:
3.03选举高以成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票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日期:2024年 月 日

注:法人单位委托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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