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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阳智能: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31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4-081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将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516号《关于核准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3,916,713股,每股发行价格14.02元。截至2020年10月26日,公司实收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80,311.2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106.5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77,204.73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2020)第110ZC00394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20年)累计投入445,986.12万元,尚未使用金额为131,218.61万元。

(三)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4年6月30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20年)使用情况如下:

1、截至2024年6月30日,10MW级海上漂浮式风机设计研发项目承诺投资金额61,595.00万元,实际投资总额30,046.95万元,尚未使用31,548.05万元,系因该项目尚处于建设期且部分合同款项尚未达到付款条件、供应商未请款以及使用票

据支付尚未到期兑付所致。

2、截至2024年6月30日,汕尾海洋工程基地(陆丰)项目明阳智能海上风电产业园工程承诺投资金额149,951.41万元,实际投资总额60,828.94万元,尚未使用89,122.47万元。经公司2024年8月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汕尾海洋工程基地(陆丰)项目明阳智能海上风电产业园工程截至2024年7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人民币89,111.20万元及该项目利息净额2,943.12万元(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支出,具体以转出当日募集资金银行余额为准),变更用于投资建设(1)公司全资子公司玉门市明智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的明阳玉门市新民堡10万千瓦风电场项目和(2)公司控股子公司张家口察北区蕴能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张家口明阳察北阿里巴巴数据中心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2024-073)。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8月27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截至2024年6月30日,北京洁源山东菏泽市单县东沟河一期(50MW)风电项目承诺投资金额7,065.53万元,实际投资总额7,065.53万元。

4、截至2024年6月30日,平乐白蔑风电场工程项目承诺投资金额38,983.98万元,实际投资总额38,983.98万元。

5、截至2024年6月30日,明阳新县七龙山风电项目承诺投资金额32,868.31万元,实际投资总额32,868.31万元。

6、截至2024年6月30日,北京洁源青铜峡市峡口风电项目承诺投资金额58,330.96万元,实际投资总额56,278.15万元,尚未使用2,052.81万元。该项目2021年已建成转让,节余募集资金2,052.81万元全部用于新县红柳100MW风电项目,剩余未到期的质保金及工程尾款由项目受让方承接。

7、截至2024年6月30日,新县红柳100MW风电项目原承诺投资金额58,132.07万元,青铜峡市峡口风电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052.81万元全部用于本项目,转入后本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增加至60,184.88万元,实际投资总额60,184.88万元。

8、截至2024年6月30日,混合塔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39,704.91万元,实际投资总额2,579.69万元,尚未使用37,125.22万元。经公司2023年7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

及2023年9月26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混合塔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人民币37,125.22万元,变更用于投资建设信阳潢明新能源有限公司明阳潢川100MW风电项目。

9、截至2024年6月30日,信阳潢明新能源有限公司明阳潢川100MW风电项目承诺投资金额37,125.22万元,实际投资总额37,125.22万元。10、截至2024年6月30日,偿还银行贷款金额130,572.56万元,实际投资总额130,572.56万元,已全部用于归还银行贷款。

综上,截至2024年6月30日,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投入456,534.21万元,尚未使用金额为120,670.52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均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20年)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类别存储金额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731573828256专用账户7,281,655.5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火炬开发区支行44050178050200001851专用账户20,655,906.86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火炬开发区支行44050178050200002585专用账户注1
合计----27,937,562.36

注1:该账户已销户处理,账户余额120.37元全部转入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10MW级海上漂浮式风机设计研发项目的专用账户(中国银行中山分行,银行账号731573828256)。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5887.58万元,理财利息收入829.01万元,已扣除手续费2.04万元。

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不超过人民币13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4年6月30日,上述闲置募集资金123,000.00万元尚未归还至募投资金专用账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即2023年12月14日起12个月,公司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9)。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13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6月30日,闲置募集资金123,000.00万元尚未归还至募投资金专用账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附件2。

经公司2023年7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及2023年9月26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混合塔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人民币37,125.22万元,变更用于投资建设信阳潢明新能源有限公司明阳潢川100MW风电项目。

经公司2024年8月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汕尾海洋工程基地(陆丰)项目明阳智能海上风电产业园工程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人民币89,111.20万元及该项目利息净额2,943.12万元(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支出,具体以转出当日募集资金银行余额为准),变更用于投资建设(1)公司全资子公司玉门市明智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的明阳玉门市新

民堡10万千瓦风电场项目和(2)公司控股子公司张家口察北区蕴能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张家口明阳察北阿里巴巴数据中心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8月27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一)对外转让或置换前使用募集资金投资该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承诺投资金额(万元)实际投资金额(万元)完工 程度%实现效益(万元)
北京洁源青铜峡市峡口风电项目58,330.9656,278.15100.00%不适用
明阳新县七龙山风电项目32,868.3132,868.31100.00%不适用
新县红柳100MW风电项目58,132.0760,184.88100.00%不适用
北京洁源山东菏泽市单县东沟河一期(50MW)风电项目7,065.537,065.53100.00%不适用

(二)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收益情况

北京洁源青铜峡市峡口风电项目、明阳新县七龙山风电项目、新县红柳100MW风电项目、北京洁源山东菏泽市单县东沟河一期(50MW)风电项目已于2021年建成投运。

基于公司推进风电场滚动开发的整体战略,为进一步整合公司资源,2021年,公司转让北京洁源青铜峡市峡口风电项目,并对项目做结项处理,节余募集资金转入新县红柳100MW风电项目;2022年,公司转让明阳新县七龙山风电项目、新县红柳100MW风电项目,并对项目做结项处理;2023年,公司转让北京洁源山东菏泽市单县东沟河一期(50MW)风电项目,并对项目做结项处理。

对于上述四个项目,公司通过出售项目公司的形式完成转让,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洁源新能投资有限公司已出售:(1)青铜峡市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北京洁源青铜峡市峡口风电项目的项目公司)100%的股权给湖北御风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合同约定交易对价为人民币13,194.00万元,2021年12月2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截至2024年6月30日已收取股权转让款12,534.30万元;(2)单县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北京洁源山东菏泽市单县东沟河一期50MW风电项目的项目公司)100%的股权给电投绿动融和新能源湖北有限公司,合同约定交易对价为人民币12,500.00万元,2023年6月27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截至2024年6月30日已收取股权转让款11,875.00万元。

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已出售:(1)全资子公司信阳智润

新能源有限公司(明阳新县七龙山风电项目的项目公司)100%的股权给中电投新农创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约定交易对价为人民币13,360.00万元,2022年9月29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截至2024年6月30日已收取股权转让款12,692.00万元;(2)全资子公司信阳红柳新能源有限公司(新县红柳100MW风电项目的项目公司)100%的股权给中电投新农创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约定交易对价为人民币28,280.00万元,2022年9月29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截至2024年6月30日已收取股权转让款26,866.00万元。

六、其他发行事项

2022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并于2022年4月19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GDR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及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GDR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议案。

2022年7月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2]1427号《关于核准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DR)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批复》核准,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lobalDepositary Receipts,简称“GDR”)所对应的新增A股基础股票不超过168,302,500股,按照公司确定的转换比例计算,公司本次 GDR 发行数量不超过33,660,500份。

首次募集发行的 GDR 数量为31,280,500份,发行价格为每份GDR21.00美元,募集资金为65,689.05万美元;此外,公司行使超额配售权,超额配售了2,380,000份GDR,发行价格为每份 GDR 21.00美元,募集资金为4,998.00万美元,合计募集资金总额为70,687.05万美元,本次发行的 GDR 代表的基础证券为16,830.25万股A股股票(包括因行使超额配售权而发行的GDR所代表的 A 股股票)。扣除部分承销费后,公司累计到账金额70,087.73万美元。

2022年7月13日首次发行GDR募集资金到账金额65,136.71万美元,2022年7月29日发行超额配售GDR募集资金到账金额4,951.02万美元。

(一)GDR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GDR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美元)如下: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余额备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石岐科技支行7559156097328184,335,065.54
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150100788140000033642,292,822.18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张家边支行201102172920027048890,086,832.48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693876916907143,095.37
浦发银行中山分行(定期存款)15010076814600000304150,000,00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石岐科技支行75591560971081658,472.45注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张家边支行201102172920027024088,971.62注2
中国建设银行中山火炬开发区支行440501780502000023007,408.66注2
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15010078801800003365693,661.47注2
合计--247,706,329.77

注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石岐科技支行(755915609710816)、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张家边支行(2011021729200270240)、中国建设银行中山火炬开发区支行(44050178050200002300)、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15010078801800003365)属于结汇待支付账户,以人民币单位进行核算,2024年6月30日人民币账户余额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2024年6月30日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1美元对人民币7.1268元折算。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3,261.29万美元,已扣除手续费0.01万美元。

(二)GDR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GDR 所募集资金净额70,087.73万美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8,578.38万美元,累计使用占比69.31%。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21,509.35万美元。

七、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附表1: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4年6月30日)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577,204.73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0,548.0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37,125.22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56,534.2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6.43%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10MW级海上漂浮式风机设计研发项目61,595.0061,595.0061,595.008,407.7830,046.95-31,548.0549%2024/10/31-不适用
汕尾海洋工程基地(陆丰)项目明阳智能海上风电产业园工程149,951.41149,951.41149,951.412,140.3160,828.94-89,122.4741%2024/12/31-不适用
北京洁源山东菏泽市单县东沟河7,065.537,065.537,065.53-7,065.53-100%2021/1/10-项目已转让
一期(50MW)风电项目
平乐白蔑风电场工程项目38,983.9838,983.9838,983.98-38,983.98-100%2021/4/301,174.19
明阳新县七龙山风电项目32,868.3132,868.3132,868.31-32,868.31-100%2021/4/30-项目已转让
新县红柳100MW风电项目58,132.0760,184.8860,184.88-60,184.88-100%2021/4/30-项目已转让
北京洁源青铜峡市峡口风电项目58,330.9656,278.1556,278.15-56,278.15-100%2021/4/30-项目已转让
混合塔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39,704.912,579.692,579.69-2,579.69-100%2023/12/31-不适用
信阳潢明新能源有限公司明阳潢川100MW风电项目-37,125.2237,125.2237,125.22-100%2024/3/31-不适用
偿还银行贷款130,572.56130,572.56130,572.56-130,572.56-100%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577,204.73577,204.73577,204.7310,548.09456,534.21120,670.52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报告期内无未达到计划进度情况。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根据项目可研报告,汕尾海洋工程基地(陆丰)项目明阳智能海上风电产业园工程项目投资总额为250,000.00万元,截至2024年7月31日,该项目累计已投资总额162,374.65万元,实际投资金额与计划投资金额差额为87,625.35万元,该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计划投资金额差额较大的主要原因为:1)部分设备及产线因汕尾地区市场情况及公司业务布局原因减少投入;2)部分建设内容采用优化设计、国产设备替代进口设备等方式节约了支出。该项目原拟使用募集资金 149,951.41万元,
截至 2024年7月31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 60,840.21 万元,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89,111.20 万元。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战略规划和经营需要,经公司2024年8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汕尾海洋工程基地(陆丰)项目明阳智能海上风电产业园工程截至2024年7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人民币89,111.20万元及该项目利息净额2,943.12万元(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支出,具体以转出当日募集资金银行余额为准),变更用于投资建设玉门市明智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明阳玉门市新民堡10万千瓦风电场项目和张家口察北区蕴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张家口明阳察北阿里巴巴数据中心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8月27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本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决定将不超过人民币13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30,0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6月30日,闲置募集资金123,000.00万元尚未归还至募投资金专用账户。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报告期内无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报告期内无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报告期内无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报告期内无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附表2:

2024年半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至2024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1)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信阳潢明新能源有限公司明阳潢川100MW风电项目混合塔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37,125.2237,125.22-37,125.22100%2024-3-31-不适用
合计37,125.2237,125.22-37,125.22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1、项目变更原因:混合塔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主要应用在陆上风切变较大区域,2023年以来,广东区域发力海上风电建设,对陆地风电规划较少,因此对陆上混合塔架的需求量较为有限。考虑到混合塔架运输量大,在距离塔架生产基地一定运输半径内具有更高的经济性。基于经济性最优原则,公司管理层在严格论证的基础上,拟采用混合塔架生产采用自产混合塔架+代工生产混合塔架的双结合模式:对于混合塔架订单集中的区域,就近设立混合塔架生产基地,采取自产混合塔架的模式进行混合塔架生产:对于订单较分散的区域,将在项目附近寻找合作单位,采用代工生产混合塔架的模式进行混塔生产。鉴于上述混合塔架项目实施模式存在代工生产及多地建设的特点,为保证募集资金使用便于监管及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进步建设混合塔架生产基地项目,将原混合塔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方向调整至具备更高收益率和经济性更优的电站建设项目,即信阳潢明新能源有限公司明阳潢川100MW风电项目。 2、决策程序:经公司2023年7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以及2023年9月26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通过将原计划投入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中混合塔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37,125.22万
元,变更用于投资建设信阳潢明新能源有限公司明阳潢川100MW风电项目。本次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金额占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6.43%。 3、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2023-047)。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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