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8月19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上午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业俊先生主持,通过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核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核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需要,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核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1#智能分拣及转运中心项目”结项是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履行了必要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
特此公告。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