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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物流: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31

证券代码:600603 证券简称:广汇物流 公告编号:2024-071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汇物流”或“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大洲兴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162号)核准,公司于2017年4月以13.46元/股非公开发行104,011,887股新股,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14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实际可使用金额为138,412.24万元。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7】第30-00001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公司2024年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8.93万元,全部用于“新疆红柳河至淖毛湖铁路无缝化、电气化改造和配套项目”。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115,020.76万元,其中: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和偿还金融机构借款59,319.53万元,用于“乌鲁木齐北站物流综合基地项目”20,148.15万元,变更“社区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项目”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9,886.59万元,用于“新疆红柳河至淖毛湖铁路无缝化、电气化改造和配套项目”25,666.49万元。剩余募集资金及其利息共24,488.68万元。2019年8月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5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0年7月21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5,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0年7月2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53,5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1年6月1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3,5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1年6月2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50,88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2年6月1日,公司已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50,57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2年6月2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50,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3年6月1日,公司已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50,10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3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4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4年6月6日,公司已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45,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4年6月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23,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审批、变更、监督及使用情况披露等进行了具体规定。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公司分别在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17年3月16日、4月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会议和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收购新疆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并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乌鲁木齐北站综合物流基地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全资孙公司新疆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机电公司”)。机电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亚中物流商务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金融

机构借款”实施主体,以下简称“亚中物流”)分别在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17年5月5日,公司、独立财务顾问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与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设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7年5月8日,公司、西南证券、渤海银行上海分行分别与机电公司、亚中物流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为了将机电公司目前所从事的业务与其正在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乌鲁木齐北站综合物流基地项目”清晰划分开,从而更加有利于公司对募投项目的管理,2017年8月3日,机电公司成立乌鲁木齐汇领鲜分公司(以下简称“汇领鲜分公司”)并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

2017年12月11日,公司、机电公司、汇领鲜分公司、西南证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亚中物流、机电公司、汇领鲜分公司及西南证券、开户银行认真按照监管协议约定履行各方职责,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监督程序,确保专款专用。上述三方、四方、五方监管协议均得到切实履行。

2023年5月17日,公司与西南证券协商后,决定终止与其签署的独立财务顾问协议,西南证券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财务顾问。鉴于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证券”)为公司2022年重大资产重组的持续督导机构,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体为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公司,因此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五矿证券承接,公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五矿证券、上

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六方监管协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五矿证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述重新签订的监管协议仅变更了持续督导机构,其余内容与原监管协议内容一致。2023年6月6日,新疆红淖三铁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路公司”)、五矿证券和中国银行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铁路公司及五矿证券、开户银行认真按照监管协议约定履行各方职责,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监督程序,确保专款专用。上述三方、六方监管协议均得到切实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户开户银行账号金额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20034416190001250.02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600901548000019910.04
新疆亚中物流商务网络有限责任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20035079170001380.00
新疆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200350789000017211.11
新疆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汇领鲜分公司20040830430001880.14
新疆红淖三铁路有限公司中国银行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支行1070969506761,477.37
合计1,488.68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进展情况

详见附表:广汇物流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

金的情况。

(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情况2024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经公司2023年6月12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45,000万元,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4年6月6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5,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经公司2024年6月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23,000万元,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2024年半年度,未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18年2月28日、3月1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社区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项目”,并将该项目募集资金9,886.59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上述9,886.59万元募集资金已全部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023年5月17日、6月2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和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乌鲁木齐北站综合物流基地项目”剩余募集资金50,137.73万元(含利

息)变更至“新疆红柳河至淖毛湖铁路无缝化、电气化改造和配套项目”。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六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4年8月31日

附表:

广汇物流2024年半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38,412.24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注1)8.93
本年度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15,020.76
本年度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 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注2)本年度 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注3)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 变化
新疆红柳河至淖毛湖铁路无缝化、电气化改造和配套项目-50,137.73未承诺8.9325,666.492024年底尚在建设期尚在建设 期
乌鲁木齐北站物流综合基地项目70,00020,148.15未承诺020,148.15项目终止项目 终止项目终止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9,886.59未承诺09,886.59//---
社区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项目10,0000未承诺00项目终止项目 终止项目终止
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金融机构借款60,00059,319.53未承诺059,319.53---
合计140,000139,492.00-8.93115,020.76------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 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乌鲁木齐北站物流综合基地项目:一是因冷链物流行业正在发生复杂深刻的变化,冷链物流需求碎片化、零散化。叠加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消费者信心严重不足,消费降级预期上升,对冷链需求形成一定抑制。二是在项目建设周期内,由于突发的宏观环境变化影响,我国线下实体消费经济受到较大冲击,线下中小微商户经营难度较大,冷库出租率和租金水平难以维持,企业稳定经营和成本控制的不确定性风险攀升,运营难度不断增
加。三是因乌鲁木齐北站综合物流基地项目(二期)土地尚未取得,根据原计划时间公司预计乌鲁木齐北站综合物流基地项目无法达到预期收益。2023年5月17日、6月2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和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乌鲁木齐北站综合物流基地项目”剩余募集资金50,137.73 万元(含利息)变更至“新疆红柳河至淖毛湖铁路无缝化、电气化改造和配套项目”。 社区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项目:2017年以来,我国电子商务市场增速有所放缓,网上零售业和电子商务服务业竞争力出现疲态,与之相关的社区O2O市场规模也在电商大环境下出现疲软,竞争日趋激烈。行业增速的日渐趋缓及风险的日益增加将导致公司社区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项目实施难度变大。经公司2018年2月28日、3月16日分别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和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同意公司终止实施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社区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项目”,并将该项目募集资金9,886.59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用23,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不适用

注 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注 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 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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