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由公司总经理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由公司总经理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议案》。
鉴于原财务总监因工作安排调整原因辞职,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为保证公司财务工作正常开展,在公司董事会聘任新的财务总监之前, 由总经理彭泽蔚先生代行财务总监职责。公司董事会将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尽快完成财务总监选聘工作。
特此公告
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