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利安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安隆集团”)持有公司股份为32,461,2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14%,本次解除质押前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23,056,000股,本次解除质押后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17,606,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4.24%,占公司总股本的7.67%。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利安隆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安隆国际”)持有公司股份为25,059,2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91%,其中被质押的股份累计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0.00%,占公司总股本的0.00%。
●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7,520,5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05%。本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办理完成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中已质押的股份总数为17,606,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30.61%,占公司总股本的7.67%。
公司于近日收到利安隆集团的《关于办理解除股票质押业务的告知函》,利安隆集团将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提前办理了解除质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起始日 | 解除日期 | 质权人 |
利安隆集团 | 是 | 3,540,000 | 10.91% | 1.54% | 2023/8/28 | 2024/8/29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利安隆集团 | 是 | 460,000 | 1.42% | 0.20% | 2024/2/1 | 2024/8/29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利安隆集团 | 是 | 1,450,000 | 4.47% | 0.63% | 2024/2/5 | 2024/8/29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合计 | - | 5,450,000 | 16.79% | 2.37% | - | - | - |
注:1.上表中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在尾数上的差异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 比例 | 本次解质押前累计质押股份数量(股) | 本次解质押后累计质押股份数量(股) | 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利安隆集团 | 32,461,290 | 14.14% | 23,056,000 | 17,606,000 | 54.24% | 7.67% | 0 | 0.00% | 0 | 0.00% |
利安隆国际 | 25,059,240 | 10.91% | 0 | 0 | 0.00% | 0.00% | 0 | 0.00% | 0 | 0.00% |
合 计 | 57,520,530 | 25.05% | 23,056,000 | 17,606,000 | 30.61% | 7.67% | 0 | 0.00% | 0 | 0.00% |
注:1.上表中质押比例数据均为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后结果。
2.上述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未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三、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所持质押股份无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影响,未出现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
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质押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3.《天津利安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办理解除股票质押业务的告知函》。特此公告。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0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