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8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会前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俊刚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2024年上半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80)。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1)。
特此公告。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