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21 证券简称:海信家电 公告编号:2024-077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海信家电 | 股票代码 | 000921(A股)、00921(H股)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 无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
姓名 | 张裕欣 |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容港路 8 号 | ||
电话 | (0757)28362866 | ||
电子信箱 | hxjdzqb@hisense.com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48,641,673,374.79 | 42,943,975,619.38 | 13.2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015,831,383.14 | 1,497,562,724.59 | 34.6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703,110,186.47 | 1,263,227,367.15 | 34.8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099,973,482.47 | 3,812,044,169.34 | -44.91%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48 | 1.09 | 35.7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48 | 1.09 | 35.7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4.00% | 12.28% | 1.72%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
末增减
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70,721,704,555.81 | 65,946,495,555.67 | 7.2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4,161,666,912.48 | 13,580,174,485.95 | 4.28%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5,399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青岛海信空调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7.25% | 516,758,670 | 0 | |||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注1 | 境外法人 | 33.09% | 458,951,527 | 0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注2 | 境外法人 | 4.53% | 62,789,122 | 0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华富裕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15% | 15,999,606 | 0 |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一组合 | 其他 | 0.98% | 13,590,932 | 0 |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三组合 | 其他 | 0.72% | 10,000,000 | 0 | |||
中国工商银行-南方绩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56% | 7,789,701 | 0 | |||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 | 其他 | 0.48% | 6,598,140 | 0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兴润价值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46% | 6,325,052 | 0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39% | 5,470,858 | 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以上股东之间,青岛海信空调有限公司与海信(香港)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除上述外,公司概不知悉其他股东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注1: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为本公司H股非登记股东所持股份的名义持有人,持有的股份乃代表多个账户参与者所持有,其中海信(香港)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截至报告期期末合计持有本公司H股股份12445.20万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8.97%。注2: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为通过深股通持有本公司A股股份的非登记股东所持股份的名义持有人,持有的股份乃代表多个账户参与者所持有。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详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