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四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以通讯方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报告摘要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以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本项议案已经第十届董事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光宁、郭凌勇、谢伟、郭瑾、许继莉、张延回避表决。评估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一日